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格尔木名字的由来?

格尔木,青海省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因境内有格尔木河而得名,标准读音为“格尔木”,意为“河流密集的地方”。民国时期,1955译为“格尔木”,1960简化为“格尔木”。

9月1953,11,在西北行政委员会民族代表团访问格尔木期间,宣布成立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并于7月1954日召开了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由此正式成立了海西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格尔木工委成立于1,1956年3月(1959年10月23日中央批准),为县级领导机构。1960 165438+10月17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5次会议上,撤销格尔木工委,成立格尔木市。3月27日1966改为格尔木县,6月4日1980改为格尔木市。

扩展数据:

格尔木成立于1954,全市现设有3个工行委、4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由两个省(青海、西藏)的6个系统(市、四固办、军队、盐湖集团、铁路系统、石油系统)、5个地市级单位组成。

城市总体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面积30.22平方公里。全市公共绿地57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23%。全市有40所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目前有文化机构11个,电视台7个,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近年来,格尔木先后获得“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中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连续六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格尔木市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