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1949九月下旬。

1949年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一大批为革命事业做出贡献、在人民中享有威望的民主党派代表和无党派人士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并担任领导职务。

宋庆龄、李、沈钧儒、张澜、黄炎培、郭沫若、陈叔同等七人与、、朱德、、董、陈云、高岗等七人共同担任国家* * *,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友好协商的历史新纪元。

扩展数据:

实行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

1.建立和实行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道,建立了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坚持和完善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适合这种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这种国体的政党制度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中国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

主要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原则,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中国新闻网-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