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查报告或无锡当地海关报告组成
无锡现存的历史街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历史街区具有很高的科学、历史和艺术价值。无锡的历史街区主要集中在古城内外,各具特色,其科学、历史、艺术价值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相当的地位和影响。二是历史街区规模大,有利于发挥多重效应。现存历史上知名且保存完好的历史街区有5个,保护面积58公顷,居全省第二。第三,一批历史街区、古镇和村庄得到保护。在城区,对未达到国家标准但具有一定历史风貌的地块进行抢救性保护和控制。在郊区,很多浓缩了江南水乡历史风貌的古村镇得到了控制和保护。第四,历史街区分布相对统一,责任明确。我市历史街区分布在各区,七区政府负责保护。第五,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整个城市联系在一起。按照省委常委、市委杨的要求,江阴北街、钟毅街、宜兴蜀山古街、宜城东风巷、桂晶老街等历史街区保护工作已经启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群工作正在进行。
二、无锡历史街区的保护
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不断加强。
首先是抓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于2006年和2007年召开全市会议,将历史街区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 * * *书记和* * * *市长多次深入调研,十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对文化遗产进行专题研究。推动城市对其保护的认识得到空前提高,两市七区及相关部门也把历史街区的保护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民的保护热情也空前高涨。我们对文化遗产和历史街区的保护有了新的认识,保护理念有了新的提升,保护氛围良好。
二是抓领导。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的领导。印发了“建设文明无锡,建设文化名城”责任书,建立了“十一五”重点文化项目领导挂钩制度,成立了无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两市七区党委、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成立专门小组,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推进各项保护工作。
三是抓规划。为切实加强对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控制,市政府组织编制了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组成部分的无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作出了关于无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决议。先后邀请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云南工业大学等规划专家,编制了历史街区专项保护规划。目前,概念方案、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是把握政策。市政府先后制定、颁布和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政府规章、政策和实施办法。市政府先后制定颁布了《无锡历史街区保护办法》、《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无锡工业遗产普查认定办法》、《无锡地方建筑普查认定办法》。出台了《无锡市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关于确定“十一五”重点文化项目的通知》,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有序推进。
五是抓住重点。首先,概况。文光新局市局、市规划局通过全市城乡普查,确定了历史街区、街区、古镇、古村落,划定了核心区、保护区范围,明确了市级各街区、街区、古镇、古村落的保护责任主体。其次,要注意依法保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无锡不是历史文化名城,没有保护历史街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探索了通过建筑群体保护来寻求保护的模式,以有效地保护历史街区。
六是注重投资。历史街区保护工作面广,资金需求量大。为推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采取“建新城促街区保护”的做法,从整体上解决街区保护的资金筹措问题,使保护资金基本有了着落,有了保障。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历史街区保护力度不够,进度不一。五大历史街区中,惠山、清明桥、沿河历史街区刚刚起步,荣巷历史街区已完成保护规划,小楼巷历史街区规划正在编制中。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历史街区保护任务的目标仍有一定难度。
二是监管工作相对落后,地方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市人大也优先考虑了《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立法。但是,目前一些配套法规尚未启动,特别是缺乏相应的保护、研究和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影响了依法有效保护。
三是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保护形势严峻。市区的四个历史街区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损毁严重。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建设和改造的快速发展,城郊的古镇古村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各级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历史街区、古镇和村庄保护的认识和工作。
第四,历史街区的保护机制和体制没有理顺。历史街区的保护经费保障和目标考核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区级层面,建设主体与融资平台的关系没有理顺;同时,土地、拆迁(搬迁)、公共设施、给排水、收费等配套优惠政策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基于以上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加强领导,充分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的需要,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文明和谐无锡的必然选择。建议市政府继续把历史街区保护作为城市建设、文化建设、旅游建设的重点工作,成立历史街区保护建设领导小组,把历史街区作为我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建议将推进历史街区保护建设纳入各地各部门科学发展评价体系,纳入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建议建立历史街区保护专项资金,奖励、鼓励、引导市(县)做好保护工作。建议成立无锡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监督所,引进人才,做好技术服务、咨询和监督工作,确保历史街区修复符合详规要求,文物修复如初,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进度。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恢复5个历史街区,用5年左右时间恢复街区、古镇、古村落。
二是城联动,以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历史街区保护。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区保护的责任分工,形成“全市联动、片区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市(县)作为责任主体,建议进一步处理好保护与建设、资金筹集与保护主体的关系,把历史街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历史街区保护建设。城市规划部门是历史街区的主要责任部门。建议科学界定核心保护区、核心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年内完成《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街区保护细则》,依法监督历史街区保护。建议市文物部门和规划部门建立有效的联合工作机制,积极研究每个街区、古镇、古村落的文脉、资源和内涵;会同规划部门和市(县)制定一街一策的保护模式,做好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建议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划拨核心保护区土地,有条件的挂牌出让风貌协调区土地。建议市旅游等部门提前介入,利用好规划,在使用中更好地保护。建议市政公用、供电、园林、水利等相关部门做好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支持历史街区的保护。
第三,完善立法,建立制度,全面加强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和保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无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起草和调研工作,争取尽快出台,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真正把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深化和完善保护规划,牢固树立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的理念,有效防止保护性破坏。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规划和文物部门的职能,加强对街区内重要文物的保护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