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的历史沿革
位于松花江干流南岸,北以松花江和肇源县为界。今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地区,清代属吉林将军博顿副都管辖,副都驻博顿市。博杜纳城是清初境外(柳条边)七大军事重镇之一。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建立博杜纳站,是宁古塔将军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
1693年(清康熙三十二年),在伯敦站以南20里处建新城,命名伯敦新城(今扶余镇),并增设伯敦辅助城,用于驻军。
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设伯敦堂,设在伯敦新城。同时设立了治安巡察员,设在孤玉树屯(今玉树市),隶属于博敦堂。
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博杜纳堂升级为新城,并设在新城内,与副都城博杜纳统一。孤城玉树屯的巡察改为玉树县,由新城政府领导。次年4月,将军下岗,调往吉林省西北路。
1909年6月2日(清宣彤元年4月15日)批准废止。
民国成立后,1965438+2003年3月改为忻城县。属于吉林省西北路。
1965438+2004年2月,因与河北、山东等省忻城县同名,改称扶余县。同年6月,西北路更名为滨江路,隶属于滨江路。
1929年2月,撤销道制,直属于吉林省管辖。东北沦陷后,归吉林省管辖。
1945“93”抗日战争胜利后,吉江行政区于5月划归嫩江省,1946。
1949年5月划归吉林省管辖。
1956属于公主岭地区,6月1958转入白城地区。
1987 119年10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扶余市(县级)。
1992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设立松原市扶余区。
1995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扶余县,辖扶余区部分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三岔河镇。松原市扶余区更名为松原市宁江区。
2000年,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松原市总人口为2766036人。其中:宁江区538469,原郭尔罗斯自治县567246,长岭县625830,乾安县300745,富裕县733746。
2003年,松原市下辖扶余县、郭谦县、长岭县、乾安县、宁江区1区,设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和太平川、郭尔罗斯、常山、水子、陶赖昭、蔡家沟、亚达洪等7个市级工业园区。
2013,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重新设立扶余市(县级)。重新设立的扶余市,直属于吉林省管辖,归松原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