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斋戒的历史演变

在佛陀统治时期,僧侣们穿着袈裟,拿着碗乞讨食物,四处游走。只有到了雨季,他们才在夏天回到修道院或固定的地方定居,这时他们不再出去要碗了。对于僧人来说,“乞食”包含着更深远的意义——一方面是降服傲慢,不贪美食,别无选择,专心修道;另一方面,通过乞讨食物,他联系了居士,并给他们机会给予祝福和交谈。所以,乞食是僧人的生活,挖土种蔬果会伤害人的生命,这是原始佛教所禁止的。

佛教刚传入中国的时候,中国的萨满还在坚持佛陀的教义。后来,僧侣们逐渐放弃了乞讨食物。最早可见的记载是东晋皇帝伊元年(公元405年),道亨指出萨满“或耕,与农人同居”,可见当时僧人已开始农耕。

为什么中国的和尚不能过乞讨的生活?这跟中国的民情和中国的和尚发展有关。

在中国的文化中,“乞讨”是一种卑劣的行为,更何况在普遍重视劳动的大社会,和尚乞讨食物被视为“不劳动不生产”,很难获得大众的认同和尊重;其次,僧人数量不断增加和扩大,寺庙地处偏僻,很难靠乞讨度日。在这种情况下,自南北朝以来,皇家贵族通过赠田、让田的方式供养僧侣,不再直接给予粮食;另一方面,僧侣也必须整理自己的生产方式,才能自给自足。

到了唐朝,妈祖大师开创了丛林,百丈禅师建立了明确的规则,正式开启了中国僧伽的新生活方式。和尚们开始过上了“昼耕夜禅”的修身养性的禅修生活,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吃”的高尚精神和光明节成为了以后和尚们效仿的榜样,在工作中修行也成为了他们坚定不移的信仰。

菜根香,佛心长。

与原始佛教的饮食相比,中国佛教最突出的是“素食”。在佛陀时代,居士献什么,僧侣就接受什么,所以佛陀并不禁止僧侣吃肉,除了象肉、马肉、龙肉、人肉,其他肉类只要不杀、闻所未闻、为我而杀(三净肉)(见四分律)。

大乘佛教禁肉,《印度般若经》指出“切不可吃一切众生之肉,吃肉无限罪”;《涅槃经》也说“食肉动物是一种伟大的物种”。戒以慈杀生,是慈悲众生,慈悲大乘的表现。

中国僧侣的素食也与信奉大乘佛教的梁武帝密切相关。公元511年,梁武帝召集沙门宣誓永远禁酒禁肉,并以政令公告,违者严惩。由于皇帝的推动,中国寺院种植自己的食物,广阔的庄园提供了素食来源。这次宗教团体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甚至到了今天,中国的佛教僧侣仍然坚持素食。

以前寺庙经济普遍较差,僧人节俭,有大量的腌酱。他们每天禁食,除了午饭,大部分都是吃稀饭,配以陈年泡菜。如今,得益于台湾省的经济增长,僧侣的饮食也发生了变化,比如素食人口的迅速增加,素食餐厅的建立,素食产品的多样化。近年来,回归自然之风一直在吹,清淡的生食、素食自然成为新时代的宠儿。从健康的角度来说,它已经逐渐脱离了宗教素食。

对两次在大厅吃饭的五种看法

“上朝”也是中国丛林中特有的仪式制度,在僧伽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上午下午上朝是出家五课中的两节。

当云板响起时,群众鱼贯进入五观大厅,依次坐下,提出问题后,那威开始讲话。群众向十方诸佛唱“祭”,面对食物充饥,维持身体健康时,僧人再次提醒自己,不忘求佛道,普降众生,追随圣贤。早餐唱“粥有十益,益行人,结果无穷。毕竟总是好玩的。”午休时,我们唱了《佛家和尚三德六味》...若食,应愿众生,食禅而满法喜。”

然后,在那威大师叫和尚的后记之后,大众开始使用四旬斋。碗和盘子多用于丛林,碗用于少数寺院。碗和盘子有一定的位置,不允许随意摆放。Tim汤加菜由大厅端上,不准喧哗,不准随意移动。吃饭一定要有五观(第一,多少劳动算,哪里来的;二是感觉自己的德行,完全缺乏告白;三、防心离,贪即是如此;第四,商业的良药是治病;五、要想成为事业,只有靠这个吃饭。)并努力学习,或持佛号或参加“谁在吃饭?”最终,大众唱起了“...所谓的给予者,会得到它的好处...众生愿为一切,即有诸佛法”,感恩供养,回报众生。

整个出席是一个安静的吃饭过程,方丈和和尚会在这个时候向公众宣布一些事情,这就是所谓的“表出席”。在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或者特殊的节日,会给人发饭,或者一些居士布施,加饭。

中国佛教寺庙通常在大殿外的右侧设立一个小餐桌,以示对饥饿和困倦的人们的同情。是根据佛经中“旷野鬼神”“罗察鬼母”的典故。当人们去教堂时,一个僧侣负责进食,七粒米或用钉子制成的面条通过冥想和人民的祝福送给众生。愿他们一起充实,摆脱贪念。

简单的丛林斋戒象征着崇高的智慧和博大的情怀。

下午提供麦饭石不容易。

佛教徒一天吃一次饭,中午以后不吃。中唐以前,中国的僧人严格坚持午时,渐渐地,像乞食一样,经过时空的演变和适应,被抛弃了。由于中国南北地域辽阔,再加上僧人的自身修养和繁重的劳动,最终僧人放弃了传统的佛教制度,寺院正式提供正餐,称为“药石”,药石皆食粥,也称“晚粥”。

在禅堂禅七期间,整天都有活动,打坐和跑香交替辛苦,很累。因此,我们一天吃四五顿饭。除了早餐粥和午餐,我们下午吃午餐粥(点心粥),晚上八点吃一顿饭,也是粥或者馒头,叫做“放人参”。

此外,还有外出求法的流浪僧人。因为他们身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食物和时间都没有保证,也没有受到中午不吃饭的限制。他们可以说,他们可以随时吃到食物。然而,当他们去禅堂签单时,他们必须随大流。在上教堂的规则中,对云水的僧侣规定:“一到中午,午餐就随大流。”迟到,粥随人潮;时间过去了,再补回来;晚一个晚上到,第二天吃午饭。"

既然中国和尚不能严格遵守午后禁食的规定,那他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使用麦饭石呢?明代莲池大师的《米沙法律学略》中提到“亦须知自己违反佛家制度,耻于出世,思饿鬼之苦,常济贫,不多食,不好吃,食不饱”,可见出家人在使用石头时,应心存警惕,心存惭愧,心存慈悲。

吉翔·朱是创始人之一。

中国的僧人必须自己做饭,负责僧人饮食的执事也相应出现。《百丈规则》中记载了如下执事:

一、标准座:负责大众所有的供品。

二、米头:负责煮粥和米饭。

三、衣柜:在斋堂里执行苦役。

四、火头:负责煮米锅。

5.水头:负责大辽茶馆的水和各厅的缸,使之始终满满的,干净的。

六、菜头:负责做饭。

7.桶头:负责打扫斋堂的菜桶、米桶。

八、磨头:负责磨稻麦,做豆腐。

还有炭头、茶头、壶头,寺院按时间地点设置,不统一。

中国寺丛林里有严格的厨规和仓规,标明了每个执事的职责和学识,如“当你付出一寸米粒,就该知道来来往往的艰难...你要多想想调和老公的嘴,酸酸咸咸的,香香软软的,好好做饭,不要忽视身体,照顾养养...有了粥有了饭一定不能出错……”作为指导僧侣,在执事,因此,许多伟大的祖先在古代来自大老(厨房)。比如雪峰禅师做过米头,杨璐禅师做过经典座...“不要叫它执事,但没有营地。你要知道,运水运柴,无非是佛法;倒米煮饭,问得恰到好处。”中国僧人虽然不再外出讨饭,但在执事之间,尤其是大辽的执事之间,相互扶持,滋养身体和智慧,开辟了另一个成就道教事业的最佳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