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县级建制的?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蠡县,原名宝安。

东莞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夏朝,东莞属于南方地区。春秋战国时期,东莞是百越之地。214年前,秦始皇与岭南合并,东莞隶属南海县番禺郡。东汉舜帝在番禺设增城县,东关当时隶属增城。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蠡县,原名宝安。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称东莞,县城设在雍(今莞城街)。相传东莞因位于广州东部(今东南),盛产水生植物(万草)而得名。清代,林则徐在虎门销毁鸦片。抗日战争时期,东莞是东江纵队抗日根据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关县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属于广东中部行政区域。1956属于惠阳地区。65438-0985经国务院批准,东莞县被列为珠三角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设市(县级市)。1988 1升格为地级市。是“广东四小虎”之一。(广东四小龙指1980年代广东珠三角经济发展较快的四个中小城市——南海、顺德、东莞、中山,是广东率先改革开放的标志。2005年,“四小龙”人均GDP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公认的5000至9000美元的“发展门槛”。所谓四小龙,就是相对于深圳这样的大型经济特区,他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口都不多,但实际的外向型产业却不小。他们被称为“世界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