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吴一桩毁佛案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四次“禁佛”事件,分别是北魏拓跋焘禁佛、北周宇文雍禁佛、唐武宗李严、周世宗周继宗,被后人统称为“三绝一案”。

魏帝吴泰

北魏为了统一北方,巩固在中原的地位,以全民为兵。当时由于萨摩亚人一直免交赋税和徭役,热衷于武艺的魏皇帝于太炎四年(438年)下诏,凡50岁以下的萨摩亚人一律世俗化服兵役。在宰相的建议下,他皈依了寇的天师道,拒绝佛教,并逐渐发展为灭佛行动。

崔浩出身名门,精通经典,擅长学习阴阳五行和术数。他是魏道武、魏明远、魏的官员,经常涉及军政机密,深受信任。与寇相识后,他开始信奉道教,并为之着迷。寇早年热衷于,修习汉末、张衡、张禄创立并流传下来的五道。他跟随方士到华山、嵩山学道,吹嘘自己从太爷那里得到了老先生的天师之位,以及《云中诵新枝诫》二十卷。明朝末年,寇从嵩山进入平城,与交好,经常彻夜不眠听讲古代治乱的历史,为之叹息。后来,寇将儒家思想、佛教经学和斋戒祭祀仪式吸收到道教中,重建了五斗米道,使之易于为后魏帝王所接受。

魏太祖初年,寇呈上一本道书,但当时朝野信众甚少,于是上书劝诫太祖,使太祖信道,派人以玉畜祭拜嵩山。太祖还在平城东南建立了石天道场,自称真太平王,并亲自受伏羲影响修建了静轮宫供奉真太平王,并改名为真太平王,从此信奉道教。

寇谦之的新石天道学受到太祖的推崇,自然影响了佛教的发展,但当时太祖对佛教并无恶意。后来太祖发现僧尼不守规矩,做了不道德的事,被太祖怨恨,于是下令禁止僧尼来往。太平真君六年(公元445年),发现长安佛寺的和尚与反魏的蛮族盖武有关,下令杀了萨满长安。第二年,国家下令杀僧,毁佛像,禁止民众信佛。一时间,北魏佛教遭受毁灭性打击,走向衰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侠一案”事件。

然而,寇对太祖灭佛活动并不热心,甚至反对。他认为道教已经在国教之列,佛教已经无力抗衡,没有必要排斥佛教;道教和佛教可以互相融合,但根本没有发展到生死存亡的地步;而且老子求助于胡,释迦牟尼就是老子的化身。三教从周代开始分裂,毕竟还是一个。他意识到以皇子黄为首的鲜卑贵族崇佛抑道。过度驱逐佛教必然影响政局不稳,对道教不利。因此,坚持要毁佛的崔浩多次争论得失,但崔浩不听。崔豪想用儒家思想来治理国家,削弱贵族势力。

魏帝吴泰的废佛行动始于444年,太平王镇压萨满。他下令禁止从王公到庶人的所有萨满私自饲养,并限期交出私萨满。如果有任何隐瞒,整个门都会被毁掉。次年,泸水会师半决赛盖武,兴城(陕西黄陵)起义,十余万人。七年,太祖亲自领兵镇压。当他到达长安时,他在一座寺庙里发现了武器。他怀疑萨满和盖武相互勾结,大为光火。他下令杀死整个寺庙的僧侣。崔浩趁机劝说魏太祖灭佛,于是太祖进一步推行废佛的虐政:杀死长安的萨满,烧毁世间一切造像。一时间,全国人心惶惶。

当时掌管国家的拓跋皇太子一直信佛,多次上表劝阻太祖皇帝。虽然没有一个被采纳,但是废佛诏书却被延期,使得远近萨满闻讯而逃,佛像和经书也不少。而魏国的寺庙佛塔无一幸免,史称太武难。废佛不久,寇病死,后来因写《魏史》而被斩首,书中鄙视胡族,一百多人被杀。佛教被废六年后,魏帝吴泰驾崩,魏即位,并下诏复兴佛教,佛教逐渐恢复发展。

北周武帝

宇文邕(543-578),字友洛图,是宇文泰的第四子。他当了十八年皇帝,三十五岁就去世了。被称为北周武帝,是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

这么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什么要灭佛?原因很复杂。首先要回顾一下周武帝的来历。宇文护,又名萨伯,是宇文泰的侄子。西魏时为将军,普通士兵。556年,宇文泰病危,命宇文护辅佐少爷。宇文虎做了一个表面上的承诺。次年,立宇文珏为帝,建立北周。宇文珏的《性刚果,恶促公护专有权》。宇文虎见他不服,很快就毒死了他,并在北周立宇文煜为帝,明帝。北周明帝四年,宇文护毒死他,改他为北周皇帝宇文雍。汉武帝上台之前,权力在宇文护手中。宇文护大力宣扬佛道,所以当时的梁武帝也对佛道推崇备至,这可能也是明哲保身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

天河二年(567),一个叫魏的人给周武帝写了一封信,认为“唐、禹为国安无佛;齐梁失庙,未聚。但利民利国,必是佛心。关爱佛心者,以大慈大悲为基础,乐而有命,不会被迫为民服务。”所以他建议周武帝灭佛。公元572年,周武帝接宇文护,独揽大权后,次年12月,召集道士、和尚、官员,再次讨论佛道儒教问题。这次“皇帝起身坐起,依次讲解三教,以儒为先,以道为次,以佛为末。”其实把佛教放在最底层,是佛教灭亡的前奏。当时有些佛教徒不知道周武帝的用意是什么,却争论不休,说明佛教凌驾于道教之上,他们并不服气。但其他明眼人识破了周武帝的心思,指出:“如果对方身在异国,远近皆知,怀疑是在僧尼中求兵,在宝塔寺下占地,实在奇怪。”他们认为周武帝这样做并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但顽僧不足以加兵;如果寺庙是给百姓的,怎么可能有钱?”

建德三年(574年)五月十五日,周武帝下诏“断佛道两教,诸象尽毁,僧道革职,还民。也禁止骂人,不在礼中者,必被淘汰。”一时间,北周“融佛经,赶僧破塔...佛寺、花环都是俗房,沙门放生种,使其白”。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后,立即对继续发展的佛教实体实施灭佛政策,摧毁寺院4万座,迫使300万僧尼回归世俗,相当于当时总人口的十分之一。这对急需兵员和财力的封建朝廷意义重大。

周武帝灭佛时间长,涉及面广,触动深,成果可观。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所以当时就有人称赞:“天子迁远,则国强富民,是上策。”其实灭佛也起到了作用:“文职有点希望,房租逐年增加,兵在壮大。”东平齐国、西定荣耀与国安民乐。正是因为北周灭佛运动的成功,国力大大增强,为北周灭齐乃至统一北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北朝时期,佛道极度兴盛,周武帝独辟蹊径,灭佛断道,但不杀僧,足见其统治的高度灵活性。即便是周武帝个人对宗教思想的认可甚至推崇,但当宗教的发展与国家机器的运转发生冲突时,他能清醒地认识到并果断做出选择,而不拘泥于传统,实在难能可贵。与同时期的封建君主即北齐、江左政权相比,大多不能正视宗教特别是佛教过度发展带来的弊端,一味地加以推广,这就能衬托出周武帝执政政策的灵活性。

唐武宗

唐武宗会昌(841 ~ 846)是一个驱逐佛陀的事件。很难说世界会繁荣。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在玉凤祥法门寺迎接佛骨(所谓舍利子)。先是在宫中供养三天,后又被送往京城寺庙供僧尼参拜,从而再次掀起了全国性的宗教狂热。在适当的时候,“王公士绅望而放弃,唯恐不知所措。”凡竭其产而赐之者,凡烧香而供养之者”(《资鉴》卷二四○)。

对此,韩愈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坚决反对。在他看来,佛教只是蛮夷之法,并不是中国固有的,所以不适合王之道。他还说,佛教的流行使“乱死相继,幸不长”,对封建统治有害无益。他强调指出:“以佛为主的蛮夷,是无法与中国对话的,他们的服饰是独一无二的。我不讲先王的话,我不遵守先王的律法,我不知道臣的意思,父子之情,所以不适宜拜。于是他斩钉截铁地提出:“有了这一根骨头,我们就可以付之东流,投入水火之中,永无根本,断世人之疑,永不为后人所惑。”(《谏迎佛骨表》《韩昌黎全集》卷三十九)并说,“佛若有灵,可为灾,若有灾,应加于身。“此表与宪宗奉佛之意相抵触,且前几代皇帝奉佛时间不长,导致宪宗大怒,欲置韩愈于死地。经裴度、崔群等人说情,最终被贬为潮州刺史。

韩愈的反佛是在佛教的高峰期进行的,对比唐早期傅仪的反佛影响更为深远。历史上说韩愈“从不喜佛”,信孔孟。他觉得安史之乱后,藩镇势力强大,中央政府被削弱。他也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衰落和佛道思想的传播。曾写过《原始之路》《原始自然》《原始人》等论文。在这些论文中,他认为只有大力扶持名教,倡导孔孟忠孝之道,限制佛道传播,才能有效巩固中央集权统治。他在《原道》中指出:“今法曰:必弃君与臣,去父子,禁互助之道,以所谓清净无声”;“今吾亦欲治吾心,而世外之国必灭其性,子不为父,臣不为王,民不为事”;“今亦引夷地之法,上有先王之教,几何不专业也存。”也就是说,佛教对儒家道统的抛弃是有害于国计民生的,是违背文化传统的,必须予以拒绝。

韩愈反佛的出发点和立论依据是强化中央政府的政治经济利益,确立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这比傅仪所涉及的社会思想问题要深刻得多。为了实现他的儒教政治理想,他在原道中提出了“人,火烧其书,住其屋”的口号,试图用行政手段彻底废除佛教。这一思想为佛教在唐武宗的消亡提供了重要依据。他对儒学和儒家“道统”的独尊,对宋代理学的形成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唐中宗还是一个成功的皇帝。此后,政治腐败,派系斗争,国家衰落,而唐穆宗、唐敬宗、唐文宗等照常鼓吹佛教,僧尼人数不断上升,寺庙经济不断发展,大大削弱了政府的力量,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唐武宗继位后,在整顿平台、收复失地、稳定边疆的同时,决定废佛。在他看来,废佛是“惩永恒源,学百王,助人为乐,利大众”的必由之路(《武宗传·旧唐书》卷十八)。这是武宗决心灭佛的主要原因。

唐武宗登基后,武宗开始整顿佛教。然而,被京城僧人谗谤的赵贵臻,时常觉得自己“伤心欲绝,何时才能忘记”(《宋·僧人传》卷十七)。此时他利用了武宗偏信道教的心理,在宫中说“逢对必灭”(《历代佛传》)。他向武宗推荐道士邓、等人,相互拉拢,密谋灭佛,更加坚定了灭佛的决心。

会昌三年(843年)四月,朝廷“命杀世间摩尼师,剃发令袈裟以萨满之形杀”(《任原大唐求法记》卷三)。会昌四年三月,被封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受各对之宠,毁施家,非中国之教,耗命,宜除之。皇帝还挺信的(《武宗传·旧唐书·卷十八》)。

佛教在唐武宗的消亡实际上始于会昌初年,并在会昌末年达到高潮。早在会昌二年(842年),武宗就已将僧尼中的罪犯和犯法者世俗化,没收其全部财产并“充二税”(《武宗传·旧唐书》卷十八)。会昌四年七月,颁布诏书,拆除所有寺庙、兰若、佛寺等。以天下不足二百家,而其僧尼皆奉命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一道诏书禁止天下所有寺院修建庄园,并下令对所有寺院及其僧尼、奴婢、财产进行清查,为佛教的彻底消亡做准备。同年4月,发起了全国范围的灭佛运动。僧尼不管有没有家庭,都让他们世俗化;所有的寺庙都被摧毁了;废庙的铜像、钟全部交给盐铁使熔化铸钱,铁作为农具交给国家铸造。八月,圣旨公布灭佛结果:“天下已拆寺院四千六百余座,僧尼二十六万零五百人皈依世俗僧尼,征收税户二户;拆招兰若学四万余所,并征土地数千万顷,收奴婢十五万两税户。”(《武宗传》《旧唐书》卷十八)同时,还为了“不混中国风”而“鼓励秦保民,只世俗化三千人”。

自会昌二年(842年)十月起,武宗下令所有违反佛教戒律的僧人世俗化,并没收其财产。此后,武宗下令限制佛寺僧人数量,不得私自剃头,并限制僧人所养奴婢的数量。许多寺院被拆除,大量僧侣被迫回归世俗生活。会昌四年(844)二月,武宗下诏“不准撑佛牙”。同时规定:代州五台山、泗州普光寺、钟南山五台寺、凤翔府法门寺等有佛指骨的地方,严禁供养和参拜。如果一个人给了一笔钱,他会拿着一根棍子给二十个人;如果僧侣和尼姑在这些地方接受施舍,他们将携带20根杖。会昌五年(845年)开始更大规模的灭佛。他下令所有40岁以下的僧侣都要世俗化,很快就规定了50岁以下。很快就连50岁以上的人如果没有祖谱也会被世俗化,就连天竺和日本的佛教高僧也被强制世俗化。日本高僧裕仁在《大唐求法记》中详细记录了这一“法律难点”。按照武宗的旨意,这一年的秋七月,天下佛寺都被砍了。天下有一庙在商州。如果寺庙破败不堪,那就毁了。周霞所有的寺庙都被拆除了。长安和洛阳开始允许保存10座寺院,各有10名僧人。后来规定每座寺庙要有两座寺院,每座寺院要有30名僧人。史静在左边的街道上留下吉恩寺和建福寺,在右边的街道上留下西明寺和庄妍寺。当各地拆毁庙宇、铜像、钟时,所得金银铜全部交付盐铁使臣铸钱,铁则交付国家铸为农具,世俗化的僧侣则返回故里,充当国家纳税人。如果是外国人,就交还给这个办公室保管。自这次大规模灭佛以来,全世界已有4600多座寺庙被拆除,兰若已有4万多座寺庙被拆除。26万多僧尼世俗化,寺庙拥有的几千万公顷良田被没收,奴婢被没收为15万人两税。此外,还逼得大秦木虎不得不保护,只能掩护。武宗灭佛沉重打击了寺庙经济,增加了政府纳税人口,扩大了国家经济来源。在“废佛”过程中,其他四大外来宗教,祆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也相应被废。全国的大秦寺(景教)和摩尼寺都一起拆了;大多数被驱逐的维吾尔人都死了;首都马尼70名妇女无处容身,全部自杀;荆只有2000多和尚,放归世俗。武宗灭佛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主要是因为当时佛教很厉害。唐武宗在遗嘱中说,佛教寺庙的规模比皇宫还要大,在世界上是非常丰富的。但是有七八尊佛,寺庙不交税,对国家财政是很大的损失。同时,僧侣过多也会影响生产活动,造成饥荒等后果,影响国家稳定。另一种可能是,唐武宗本人更信奉道教,所以他抨击佛教。由于灭佛成功,扩大了唐政府的税源,巩固了中央集权。

在周世宗之后。

因为佛教僧尼构成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世宗下诏禁止他们私自出家;设定严格的出家条件,规定必须在国家认可的戒坛受戒,否则无效;不准创建寺庙或兰若,违者僧尼严惩;没有收到钱数的寺庙将被摧毁;民间佛像铜器五十日内交铸钱官司,凡藏匿五公斤以上者,处死刑。总共摧毁了3336座寺院,大量佛像、编钟、编钟等器物被铸为钱币,堪称天下难法。

第四个困难发生在周世宗显示他的美德后的第二年(955)。

相传世宗诏毁佛像时,周振有一尊铜观音菩萨,无人敢毁。世宗亲自到庙里,用斧子砍了菩萨的胸膛。在这些事件中,后周世宗事件是最有影响的事件。事实上,在五代十国时期,北方政权前后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禁止佛教,但周世宗对佛教的灭绝是一个大问题。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周世宗这次并没有屠杀大量僧尼和焚烧佛经,但具有整顿佛教的性质,仍然保留了许多寺院和僧尼。但由于佛教在中国整体的发展,已经到了勉强维持的阶段,经过这一次打击,更加萧条没落。在此背景下,三教之争趋于缓和。之后儒释道之争没有以前那么尖锐,也没有以前那么明显。虽然还存在,但是比较小。

根据上面的史料记载,四次“三武一案”灭佛的主要原因是皇帝们动机不同,情况不同,但完全一样。无非是政治原因;思想文化领域的冲突;和尚群体的道家风格的缺陷;僧尼经济利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