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内容和影响是什么?

《辛丑条约》公布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七月二十五日(九月七日)。

内容:

1.经济上,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由关税担保;

2.政治上,清政府承诺禁止民众参加反帝活动;

3.军事上,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向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地点派兵。

4.外交上,北京东交民巷被定为使馆地界。国家允许驻军保护,中国人不允许居住。

二、影响:

1,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沉重负担,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2)清政府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签订于1901。其内容如下:①经济上,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以关税为保证;

2.政治上,清政府承诺禁止民众参加反帝活动;

3.军事上,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向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地点派兵。

4.外交上,北京东交民巷被定为使馆地界。国家允许驻军保护,中国人不允许居住。它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沉重负担,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清政府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扩展数据

一、签约流程:

1,原因:

当时,清政府内部有一种建议,将首都迁至内地(Xi安),继续与联军作战。但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没有可靠的军队。义和团运动已经失败,山东以南各省督抚早在义和团运动期间就与外国达成地方协议,藐视清政府支持义和团运动的决定。所以清政府决定签订这个条约来自保。

2.结果: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在京代表清廷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等国大臣签订了最后议定书(即《耻丑条约》),共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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