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历史人物
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赐”或“卖”给又矮又丑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一点感情都没有。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能忍受。那已经是不幸了。如果她这辈子没遇到第二个男人,待在武大郎的一个炊房里,她会枯萎而死,就像中国世世代代无数的普通女人一样,依然是压抑人性的大悲剧。如果中国人民给潘金莲一个道德桂冠,再怎么装饰的漂亮,也掩盖不了摧残青春、扼杀人性的邪恶。
然而,生活最终并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而是转向了另一个悲剧。
毕竟潘金莲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她年轻漂亮。她再抑郁,也需要感情生活和性安慰。这一切,武大郎都给不了她。在这种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遇,唤醒了潘金莲的感情生活意识,干柴久遇烈火,不可收。但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是不可能的,应该算是大逆不道。她不得不走上许多被不幸婚姻迫害的女性的道路:出轨。这是被非人社会压迫的不道德行为;在邪恶的道德体系压迫下,夺取生命的权利,是一种变态的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中那些出轨乱伦的女人,赞美她们是伟大而可悲的女人时,为什么要对潘金莲如此刻薄,辱骂她们几百年?
如果武二郎答应了潘金莲的要求,那么按照逻辑,可能会出现各种发展。一是叔嫂通奸,长期未被发现,外有伪善,内有贼妓;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发生了,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私奔了,建立了新的生活。相信潘金莲也会是卖酒的,陪伴吴二郎一生,成为历史佳话。第三,当大伯和大嫂互相出轨一段时间后,武二郎厌倦了,离开了。潘金莲要么回到旧时代,和武大郎在一起,更残酷地压制他的人性;或者遇到西门大官人,写出和现存水浒一样的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害武大郎,构成同案犯。
但武二郎不善女色,不了解潘金莲,也不想和他暧昧。所以潘金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的疯狂是不可恢复的,另一方面,又没有发泄的渠道,这是最容易陷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之一。于是有权有势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搞感情和肉体买卖的王婆得以下手。为了脱离自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潘金莲陷入了另一个更深的悲剧,把被耍当成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点之一,就是完全否认个体人性的存在,绝对要求所有个体人性都服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个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尊重个人感情、个人意志和个人生活的思想和做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被指责为个人素质的退化。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恶的受害者。
可惜,潘金莲满足感情生活的欲望最终驱使她投入了西蒙的怀抱。一方面,任何个人都必须反映他所生活的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任何个体都有一千个理由独立存在并被肯定。所以,无论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人生选择,无论她实际上是如何度过一生的,她的悲剧绝不是个人品格的缺失,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
把被耍当成爱情,已经够可悲了。西蒙少爷进一步把一个无助弱小的女人变成了杀人犯。可想而知,如果武二郎不是这样的英雄,没有为哥哥报仇而战,潘金莲按照西门大官人的权力自然会全身而退。不过不难估计,西蒙少爷在和潘金莲玩了一段时间后,肯定会找别的女人,把潘金莲踢开。那时候西门大师还是会以杀人罪把潘金莲关进死囚牢房,或者把他卖给妓女。总之,不管你怎么想象,潘金莲都难逃一个悲惨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