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割让了多少领土?
1.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条约:
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中英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
规定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口岸;把中国领土割让给香港;中国支付了2100万美元。英国在中国的进出口关税,中国必须与英国商定。《南京条约》的签订使中国成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英签订了《五口通商宪章》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由此获得了“领事裁判权”、“单方面最惠国待遇”、租借通商口岸的土地、房屋和永久居留权等特权。它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关税和领土主权。
美法趁火打劫,逼迫中国签订了中美《王霞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通过上述一系列条约的签订,中国的领土主权、领土主权、司法主权、关税主权都受到了损害。
2.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主要是《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签订。这样外交部长可以常驻北京,中国工人可以出国。
3.中日甲午战争后签订的条约:
甲午战争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内容规定将辽东半岛、台湾省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2.2亿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船只可沿内河驶入上述港口;?
允许日本工厂在中国的通商口岸设厂,产品运往中国内地免国内税。这是自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输出资本、瓜分世界的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新阶段,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4.八国联军侵华后签订的条约: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了《辛丑条约》。《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向中国勒索钱财,还重新建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中国的代理人。
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