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中对“满”和“汉”有哪些明确的定义?

在清朝历史上,关于满族和汉族只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满族在朝廷做官要称国王为“奴才”,汉族在朝廷做官要称国王为“朝臣”或“外交大臣”。其余的明文规定不是很清楚。

在清朝,满人大臣和汉人大臣在法庭上的称呼是不同的。只有满人大臣在奏章和朝廷上与国王交谈时才能称之为奴才,有些满人出身的汉人大臣也可以这样称呼。

“奴隶”是指服侍主人的仆人。满清大臣之所以这样称呼,一方面是当时国王的封建思想,但这些臣子表达的是对国王的忠诚和至亲。

相反,汉人的大臣不能称为奴隶。就算你官再大,只要你不加入满族籍贯,你不是满族人,你就一定要成为臣子或者外交大臣。如果你称自己为奴隶,那你就犯了大罪。

清朝建国初期,清朝的贵族都是旗人,基本上都是八旗子弟。不管你是皇亲国戚还是贵族,只要你是满族,和清朝统治者有关系,你都是清朝的贵族和旗人。那时候旗手的身份是贵族。即使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旗手,在汉族中也受到了比其他人好得多的待遇。

后来清朝的势力逐渐强大,汉人士兵和朝臣开始统领八旗。后朝廷有满八旗和汉八旗,但满八旗的地位高于汉八旗,就是这种情况。

后来满族自己也有了不同的发展。他们对这样的贵族感到不那么迫切的需要,开始加入其他民族,成为其他民族的人,所以对与汉族的地位差异不那么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