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昆山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65 438+06〕1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65 438+0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要求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教师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认定见《昆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A、b岗位。

(1)2021、2022、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限昆山籍学生(或昆山籍);

(2)师范院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一等奖,为三好学生(所有奖项或荣誉称号以提供证书为准),专业对口,不限生源;

(3)2023年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已取得相应学位),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所有奖项或荣誉称号以提供证书为准),专业对口不限;

(4)2023年“双一流”建设高校音乐、心理学(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应,不限生源;

(5)符合照顾条件的申请人。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考乙类相应职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限昆山籍学生(或昆山户籍)。

*昆山生源指在进入高校之前为昆山考生或具有昆山户籍的考生。

(5)符合照顾条件的申请人(夫妻两地居住,父母身边无子女),必须是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持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2月198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及以后出生)。

*夫妻两地居住,是指一方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为非昆山户籍申请人。

父母身边无子女是指父母双方均有昆山户籍,子女为非昆山户籍申请人。

(6)《昆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报名表》对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适用: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数量和条件

详见昆山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

四、报名方式

网上信息收集

1.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8:00 ~ 65438+2023年2月8日下午08: 00。

2.方法:应聘人员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bm.ksedu.cn),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暂定为2023年3月4日(周六)。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查专业概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3月7日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bm.ksedu.cn)发布公告。

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

2.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网上采集信息时打印的报名表,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真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评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

3.试讲面试,讲一堂与所申请专业和水平一致的微课(需黑板演示)。

考生备课30分钟,微课(包括板书)8分钟。

在音乐科目的面试中,还必须在钢琴(电子琴)上弹奏和演唱一段现场曲目。

4.面试根据职位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ks.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档案转入昆山市教育局,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逾期未提供相应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聘用条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3年(含试用期),首次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

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违反招聘规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国家、省、市有关公开招聘纪律和监察的规定处理。

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53129。

本《指南》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昆山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0

昆山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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