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主要标志是什么?

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社会保障的萌芽阶段:以19世纪初英国新济贫法的确立和德国工人互助组织的广泛发展为标志。

2.社会保障的建立阶段:以19世纪后期德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和20世纪30年代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

3.社会保障全面发展阶段:以二战后英国福利国家和各种类型(模式)社会保障的形成为标志。

扩展数据:

社会保障的四大功能:

1,保证权利公平。

公民的教育权、健康权和最低生活保障权在西方被统称为“福利权”或“社会权”,被视为基本公民权利的延伸或社会公民权利的一部分。

社会保障把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享受全民社保,就是基本生活有保障,从而在公平的起点上参与社会竞争。

2.确保公平的机会。

机会平等是指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应该被社会保障所覆盖,获得平等的社会保障机会。在中国,一些富人视穷人为弱智,不负责任,甚至生性懒惰。

这不是真的。中国绝大多数的穷人都是勤劳、尽职、负责任的。在很大程度上,他们遭受贫困是因为他们受到既得利益和缺乏机会的阻挠。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让他们当中的悲观者前进,他们当中的无权者强大,增强他们的机会,从而为他们创造一个尽可能公平竞争的起点。

3.维护规则的公平性。

规则公平是指一视同仁,既不能歧视弱势群体,也不能向特权阶层倾斜。通过社会保障机制,重点保护社会中的特困人群(即绝对生存需求线以下的群体)。

因为相对于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从风险管理上的保障是最不完善的。这意味着,如果没有社会保障,他们可能会陷入所谓的“贫困陷阱”,形成恶性循环。

4.调整公平分配。

公平分配提高效率,不公平分配损害效率。目前一些国有单位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与分配不公有关。那么,社会保障可以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进行调节,可以减少差异,缓解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稳定。

百度百科-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