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什么时候设立直辖市的?

1997年3月1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废止原重庆市。

1997年6月18重庆直辖市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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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成为直辖市时,先后提出了四个方案。

1994年秋,当时主管民政的国务委员李贵鲜召集会议。李贵鲜在会上说,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要求他们论证重庆设立直辖市的可能性。他强调,如果大家只是不说话,就要严守国家机密。65438至0995,李贵鲜一行四人开始赴重庆调研。

据介绍,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理由主要基于三个判断:

一是四川省人口过多,是中国所辖县级以上行政单位最多的省份;

其次,是便于三峡工程的统筹管理。

再者,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的城市,设立直辖市可以充分发挥其中心城市辐射功能。

经过两年多的研究,他们提出了四个方案。

一个方案是建立以三峡库区为中心的一级行政区,设立一个省或直辖市,包括湖北宜昌,但后来觉得涉及的地方太多,效率无法精简,中间管理成本太高,就放弃了。

第二个方案把万县、涪陵、黔江划掉了,包括广安、达川,但后来我想,重庆这么多贫困地区,负担太重了。

第三个方案是直接将重庆升格为直辖市。这种方法简单,但不能解决三峡库区移民问题,只能废弃。

于是就有了第四个方案,就是现在的重庆划分。

参考资料:

重庆-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