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什么时候开始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
1982以来,新疆先后4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型表彰活动,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从1983开始,每年的5月被视为民族团结教育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06年6月65438+6日在乌鲁木齐召开。118单位、247人分别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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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各地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比如,乌鲁木齐六十六中各族师生共同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优美乐章;新疆军区某部六连民族团结的故事广为流传。阿比包·马木老人一生养育了10个不同民族的儿女;汉族女孩王艳娜为一名素不相识的维吾尔族少年无私捐肾,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益铭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等118个单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阿比包·马木等247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通过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激励和引导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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