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CBA对不穿赞助商装备球员的巨额处罚?

CBA联赛开出的巨额罚单引发热议,罚款总额超过500万元。处罚金额之大,涉及人数之广,在该联盟25年历史上尚属首次。那么,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呢?有哪些值得反思的惩罚方式?

上周末的CBA联赛开出了重磅罚单,却给职业赛场上的“扒手”赋予了新的含义——缴纳罚款。一系列罚款涉及俱乐部上赛季和本赛季的装备穿戴违规,共涉及11人,17次违规,罚款总额542万元。处罚金额之大,涉及人员之广,在该联盟25年历史上尚属首次。那么,这么重的罚单是什么原因呢?

根据《中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纪律规范》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比赛和训练场合,不佩戴官方赞助商品牌李宁公司指定的器材,佩戴或者使用竞品,属于违法行为。其中,辽宁队核心郭四次违规被罚11.5万元;广东队被罚最多,教练杜锋、球员、胡、杰夫,罚款总额21.2万;就连现在已经回到美国的首钢,上赛季也违规三次,罚款55万。此外,深圳队的白昊天、同曦队的麦尔丹、八一队的邹各被罚款50万元。官方下令,所有罚款必须在2020年6月65438+2月14日上午10前如期缴纳,否则暂停执行。可以说,这个处罚是有明确条款的,不是一时之意,也不是漫天要价。谈赞助商权益的重要性。的确,2012年,李宁公司与CBA签订了20亿元的五年赞助合同,2017年,在体育市场投资遇冷的背景下,又签订了约10亿元的五年合同,对于CBA联赛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维护赞助商的权益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这种处罚的方式和力度似乎很难让外界信服。对于一些被处罚的球员来说,他们的工资甚至不够支付一年的罚款。比如被麦丹处罚的哥哥说:“有了上面的罚款,麦丹就可以回家卖羊肉串了!”也有一些球迷认为对郭、等人的处罚有“秋后算账”、“钓鱼执法”之嫌。篮球评论员周鹤表示,处罚方式有待改进。

其实CBA历史上由赞助权引发的争议不止这一次。易建联2016的“扔鞋门”曾引起热议。其实俱乐部、球员、教练、赞助商、联赛公司都是CBA联赛的成员。只有各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才能维护联盟整体形象,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周鹤和齐威都对此提出了建议。周鹤认为,“从联盟的角度来看,可以做得更好。以后会有一些预防和管理机制,而不是突然翻旧账,开出一张一年后有图片社照片的巨额罚单。这也让玩家很困惑。从联盟对赞助商负责的角度来说,也需要加强管理。球队能不能有个装备经理在平时专门盯着队员面试?各方面都需要规范。”

对此,齐威表示,“我希望我们的赞助商、球员和球队能够站在一起,这对于中国篮球和CBA联赛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都是整个联盟的重要成员。无论是球员、球队还是主赞助商,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其实大家都是双赢的状态。在和谐的氛围下,我们将建设这个联盟,让CBA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