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的历史

作为一种植物,大麻原产于印度、伊朗、喜马拉雅山到西伯利亚和中国。几千年来,它以各种形式用于生活、医药、宗教、礼仪和娱乐。中国被认为是最早种植和使用大麻的国家。中国的种植甚至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神农时代。河北藁城太西村商代遗址出土大麻碎片,距今3400年。陆《春秋》中提到的“六谷”中有麻(五谷是否含麻有争议)。这是因为大麻在生产生活中有很多用途。如麻纤维可用于织渔网、搓绳、做衣服等原料,麻籽也可直接食用或加工成食用油及各种食品。中国现存最早的医学著作《神农本草经》记载“马奔(麻仁带壳,称为马奔)多食,人下地狱,疯了,久服神明”。一些学者还认为,大麻是心理活动的来源,即华佗制造的传说中的麻沸散中所含的麻醉成分。大麻的种子、枝叶也是我国传统中草药配方中常用的。比如《本草纲目》中关于大麻的医疗保健用途的记载就有上百种。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应用。例如,琐罗亚斯德教经典《阿维斯托经》列举了一万多种药用植物,其中就有大麻。阿拉伯人可能是从埃及人那里学来的,把大麻放在开水里煮,然后吸入蒸汽来缓解疾病。1993阿尔泰山发现的木乃伊女子的死因被推测为过量使用大麻以减轻癌症和骨髓炎的疼痛,这可能是首例因大麻致死的罕见病例。此外,大麻在历史上还有很多用途。比如公元100年中国第一张纸是用麻纤维做的。

大麻独特的致幻效果已被广泛应用于宗教和娱乐领域。最早可能出现在印度,估计是公元前2100年-公元前1400年。利用大麻作为麻醉剂来达到与上帝沟通的效果,被萨杜广泛使用,他称之为“天堂指南”。阿拉伯人早就知道,将大麻叶捣成汁可以麻醉人,让他们感到兴奋。也有很多历史学家怀疑古代犹太教派、早期基督教教派和早期穆斯林苏菲派都使用过大麻,甚至有人声称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允许使用大麻(可能是因为经典的伊斯兰教义不允许饮酒,而大麻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可以肯定的是,伊斯兰教什叶派的一个极端宗教教派阿萨辛(意为迷失,实际上是金庸作品《倚天屠龙记》中“山中老人”的教派)得名于哈希什。

大麻被引入西方相对较晚。欧洲最早的大麻记录是在公元前270年,直到16世纪才开始大面积种植。

和大多数传统毒品一样,大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被鼓励甚至是强制种植的,比如美国。大麻在美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殖民时期。1611年,英国殖民者在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敦附近种植了第一株大麻。由于大麻的纤维可以用来制作船帆和绳索,其副产品还可以用来填充木船,大麻逐渐成为一种商品,甚至是一种具有巨大使用价值的战略物资。但由于大麻消耗土地肥力太大,经济价值不大,农民兴趣有限,甚至出现过宁愿交罚款也不种的情况。从英国国王到殖民政府,只能用半强制的方法来命令种植。1619年,弗吉尼亚州立法议会颁布了美国第一部适用于大麻的法律,要求每个农民都要种植大麻。1762年,弗吉尼亚州又颁布了一项法律,强制农民种植大麻。大麻在美国的合法地位得到了确认和加强。此后100多年,大麻一直是美国主要的非食品经济作物之一,也是治疗数百种疾病的主要药物,其法律地位从未受到威胁和挑战。

1839年,沙乌格内西开始在西方医学领域研究大麻。1854,美国药典将“大麻”列为药物,并指出如果用量过大,可能会产生“令人担忧的效果”。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含有大麻树脂的药物被广泛用作镇痛和镇静药物。研究人员试图提取药物制剂的有用成分。但由于分离纯化极其困难,1898年提纯出第一个活性成分“红油”(其实是大麻酚),这个实验30多年来一直没有重复,1931年再次成功,提取的成分一度被认为是混合物而非单一成分。直到1940才最终确认分子结构。

大麻已经很久没有被用作药物制剂了,因为医学界很快发现,这种制剂并不能给治疗带来“稳定”的效果,反而会导致焦虑、傲慢、抑郁、困惑等精神症状,还会导致心率加快、协调功能下降。剂量控制不好会加重患者的症状。而且随着大麻的滥用,大麻的副作用得到了认可和强化。1913年,美国加州药品管理局通过修改TSCA的形式对大麻进行管制。成为美国管制大麻最积极的州(虽然有人认为这一时期的一系列大麻管制法律更多的是种族歧视的结果,因为当时在美国,很少有白人吸食大麻,大部分是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美国上层社会传统的清教思想可能起到了作用)。1914年,美国国会批准了管制可卡因和大麻的《哈里森麻醉品法》。到1931,美国已有30个州通过颁布新法律或修改现有法律的方式禁止使用或持有大麻。1937年,在美国医学协会(ACP)的强烈反对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大麻税法,用于娱乐的大麻被认为是非法的,出于医疗和工业目的征收消费税,尽管当时所有的研究结果都表明大麻不是成瘾药物,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和大麻之间的相关性(忽略这些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技术能力无法区分药物大麻和工业大麻)。但是据说在国会讨论的时候,对于大麻是用大麻还是用大麻有争议。

二战期间,因为日本切断了来自亚洲的纤维通道,美国农业部鼓励种植大麻制作降落伞、帐篷、绳索等。当时的口号是“麻为胜利”,为此专门成立了“战争工业麻局”。

在1954和1957中,世界卫生组织两次得出印度大麻没有治疗价值的结论。在1965中,该组织再次指出,“印度大麻的滥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表现在,吸食毒品的个人无法在社会功能上发挥最大作用,更容易从事非社会和反社会的行为,从而给社会造成经济损失。”但他们也在1969中指出,“大麻不是成瘾药物,而是依赖药物”。

1961联合国通过的《麻醉品单一公约》将大麻、鸦片、古柯及其衍生物(如吗啡、* *和可卡因)列为非法麻醉品。

1964年,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的Raphael Mechoulam合成了THC(四氢大麻酚,下同),这是第一个合成大麻素。

1971年,美国总统尼克松下令成立缉毒署(DEA),将大麻、可卡因、可卡因列为一级管制品。这一决定被认为是大麻管制的决定性因素。

考虑到大麻植物的传统经济和药用价值,联合国于19665438年8月修订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明确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工业用(纤维和种子)或园艺用大麻植物的种植”。联合国2月通过的《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也明确表示,“对有历史证明和环境保护的传统合法使用,应给予应有的考虑”。

尽管世卫组织得出了结论(这可能也与政治环境有关),但对大麻药用价值的研究一直在进行。1986中,大麻素的主要成分之一四氢大麻酚被美国批准为癌症化疗患者的止吐药(但在中国尚未应用)。在1990,大麻素受体被发现。在1992期间,Devane从猪脑中分离出了第一个内源性大麻素——花生四烯基乙醇酰胺,并将其命名为anandamide。这两种物质的发现使大麻可能药用价值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研究表明,大麻素如果用于医学,可以辅助治疗一些绝症(癌症和艾滋病),从而刺激食欲,缓解疼痛,减轻化疗患者的恶心症状;还能缓解癫痫、偏头痛等神经症状。更重要的是,许多具有上述生理活性的大麻素类化合物(如大麻二酚)属于非精神活性化合物,几乎不具有成瘾性。

2004年(也是2006年),以合成大麻素为主要成分的植物香水药物开始在欧洲流行。其意图可能是增强药效,躲避警察。也有人推测可能是“设计药”。5438年6月+2009年10月,奥、德相继颁布法令,禁止进口和销售含有几种特定成分的产品(如JWH-018等)。2010年,国际麻醉品管制局提醒各国监管机构注意合成大麻素,这是一种新的药物滥用成分。同年,中国大陆警方调查了第一种“香料”毒品。2011年3月,美国缉毒署将合成大麻素列为一类管制药物,2014年,中国将合成大麻素列为一类管制精神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