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历史演变
现在的扬州地区,春秋时称为“汉”(汉国是周朝的方国之一,后被建都的吴所灭),秦汉时称为“广陵”、“江都”,东晋南朝称为“南兖州”,周朝称为“吴州”。汉武帝时期,全国有十三个刺史部,包括扬州刺史部。东汉时,刺史设在溧阳(今安徽和县),末年,移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三国时,魏、吴各设扬州,魏治寿春,吴治建邺(今江苏南京)。西晋灭吴后,仍在建(后改名建业,后改名建康,今属南靖)。隋开帝九年,吴州改为扬州,但总府仍设在丹阳(今南京)。唐高祖武德八年(625),扬州书院由丹阳迁至江北,广陵从此享有扬州的专名。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全国分为10路,扬州属淮南路。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扬州为广灵县。苏宗干元元年(758),广灵县重建为扬州。
唐末,江淮大乱。公元902年,赵总在位第二年,淮南使杨行密在扬州被封为吴王。天佑十六年(919),杨威(杨行密次子闫隆)正式建立吴国,定都江都,改扬州为江都府,改武邑。吴天佐三年(937),南唐灭吴,定都金陵(今南京),东都扬州。南唐宝大十五年(957),江都府在后周改为扬州。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全国十路,扬州属淮南路。唐太宗达道三年(997),全国分为15路,扬州属淮南路。宗申熙宁五年(1072),淮南路分东西两路,扬州属淮南东路。高宗建炎三年(1129),高宗南渡后,广灵县从江都县分出,广灵、泰兴两县加为扬州。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扬州为大都督。次年改为扬州路总局,统辖高邮府、周振、滁州、通州、泰州、崇明(今上海崇明县),直接统辖江都、泰兴两县。
慧远宗十七年(1357),朱元璋占领扬州,改扬州路为淮南翼元帅府,谋改淮海府,属江南书省。21年,淮海府改为未央府。26年,改称扬州府。扬州地区包括高邮、通州和泰州,以及江都、泰兴、一真、如皋、海门、宝应、兴化、六合和崇明。
洪武元年,明太祖(1368)建都(后改南京),扬州府属之。二十三年,六合属应天府,崇明属苏州,扬州领3州7县,直辖江都、一真、泰兴三县,高邮领宝应、兴化两县,泰州领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明朝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四月,明朝南部弘光兵部尚书史可法率扬州军民抵抗清军围攻后,清军对扬州百姓展开了残酷的屠杀。幸存者王秀初在《扬州十日》中记录了屠杀持续了十天,所以史称此事。
1645年,清政府设立江南省,扬州府隶属于此。
康熙六年(1667),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两省,扬州府隶属江苏省。
咸丰三年(1853)四月,太平军攻陷扬州,改扬州府为扬州县,甘泉县为甘泉田县,历时八个多月。清末扬州府领高邮府、泰州及江都、甘泉、天长(滁州)、仪征、兴化、宝应、东台五县,俗称“杨霸属”。
宣彤三年(1911年6月7日)9月17日,扬州收复。20日,扬州军政分署宣布成立,归镇江都督管辖。民国元年(1912) 1,扬州府废,甘泉入江都郡。原扬州府属江苏省。民国3年6月,江苏省分五路,江都县属淮阳路。
民国三十八年(1949),十月二十五日解放江都郡(扬州)。27日,扬州市成立,属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同年,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更名为苏中行政区扬州行政区,专员公署设在扬州市。
1950年65438+10月,如皋、海安划归南通区,东台、台北(今大丰)划归盐城区后,扬州区与泰州区合并。滁州把六合县划给扬州,江浦县划给南京。最终扬州特区* * *辖扬州、泰州、兴化、高邮县、宝应、靖江、泰兴、江都、泰县、仪征、六合县。
1956年3月,江都郡分为江都、邗江两郡。4月1960,宝应县、高邮县西湖区为金湖县。1966年3月,仪征、六合、金湖三县划归新成立的六合地区。1971年,六合地区撤销,仪征、六合两县调回扬州地区。1975年,六合县划归南京市管辖,扬州地区辖2市9县。
1983年3月,江苏省地方体制改革,行政区划调整,扬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原属扬州的泰州及江都、邗江、泰县、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九县划归扬州管辖。扬州市改为省辖,下有广陵区和郊区。1986年4月,仪征县撤县设市。1987 12、兴化县撤县设市。1991四月,高邮县撤县设市。1992年9月,泰兴县撤县设市。1993年8月,靖江县撤县设市。1994年4月,江都郡撤县设市。1994年7月,姜堰市在泰县建立。撤县设市以来,行政区划一直没有变化。
199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扬州市行政区划,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原归扬州市管理的泰兴、姜堰、靖江、兴化四个县级市划归泰州市管辖。扬州有广陵区和郊区(2002年改称未央区),辖宝应县和邗江县,辖仪征、高邮、江都。
5438年6月+2000年2月,邗江县撤销县建制,设立扬州市邗江区。扬州* * *辖广陵、邗江、未央、宝应1县,辖仪征、高邮、江都三个县级市。
2011 11 65438+3、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扬州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行政区为江都区行政区域;二是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泰安、头桥、沙头、李店、杭集五镇合并为扬州市广陵区;第三,撤销扬州市未央区,原未央区行政区域与邗江区合并,划出5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