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2022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3人】

#教师招聘#简介2022年夏季,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83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7: 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优化队伍结构,选拔适合岗位的优秀人才,促进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长三角北翼教育强县样板、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如皋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将于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78名,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附件1《如皋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及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2022年暑期委托教师简介》。

第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品质好,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65438+1986年8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详见《2022年夏季如皋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及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介绍表》)。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取得相应学历;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2021、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书面报告单或面试报告单标注“是”)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时,须主动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中注明。

(2)资格条件中的“2022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日期可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同期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职务)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2021届毕业生,档案关系仍在原毕业院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期毕业在国(境)外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申请2022年毕业生就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2年内且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2022年毕业生就业。

退役后1年内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为义务兵的,可申请2022年毕业生就业。

上述非2022届毕业生报考2022届毕业生岗位的,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主动在《报名表》的“其他信息”栏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3)学历(或学位)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还包括一些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高等学校开设的,有学校需求的专业。

6.在大陆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家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届毕业生。

(2)如皋教育系统内工作人员(含如皋市农村定向师范生已保留岗位),2022年春季通过如皋市部分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工作人员。

(3)已留学毕业,但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者。

(4)2022年8月31日前,规定(包括协议明确)不得辞退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办法》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榜上有名。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反行政法律,被开除中国* * *党籍,或者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招聘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 .南通. 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站)(/rgsrsj/xxgk/xxgk.html)、如皋教育信息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站)(/rgsrsj/xxgk/xxgk.html)、如皋教育信息网()。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

(4)2020、2021就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未落实就业期工作书(附件3);

⑤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义务兵,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2021、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成绩单,并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期间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现场审查资格,并在聘用期内未落实的工作书上签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资格审查材料外,还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核实后应收集复印件,原件应退还。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教育局陈述。

(3)补充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过程中,因考生网上提供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与同分一起进入)。资格复审的补充时间初步定为2022年8月31日下午3: 00 ~ 5: 00。资格复审补充人员名单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后1天内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9月2日。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如皋信息网公告栏公布,具体见面试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人格心理、外貌行为等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板书等基本教学技能。

报考岗位代码为A11中学音乐、A18小学音乐、A19小学美术、A20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由模拟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组成。面试成绩按模拟课和技能测试计算,各占50%。技能测试内容详见2022年夏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附件2)。

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只进行模拟,模拟的班级成绩为面试成绩。模拟课的内容从拟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封闭备课30分钟后现场模拟课10分钟。模拟课的面试室除了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设备。钢琴在邮政编码A11中学音乐,A18小学音乐和A20学前教育模拟教室提供。

面试总成绩100,面试成绩合格线60。面试结果将于当日通知考区考生。

2.总分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出版方法

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最高者为准;如总分和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4.身体检查和检验

(1)体检。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2)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检查组织单位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第四,公示和备案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位代码、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等。

2.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在签订聘用协议时领取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按规定还不能领取的除外)、2022届毕业生的聘用协议等。同时,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职位(同一职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招聘单位)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由考生根据招聘职位从高到低打分(如总分相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如总分和面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岗位选择顺序),然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为“某教育管理中心”的,该岗位入选人员由该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安排到所辖相应的学段工作。未按时到达现场或现场选择用人单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注册证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发布的聘用通知,于2022年9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编制和入学手续。因申请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被创造岗位。不合格的,由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自主择业。

5.受聘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应聘其他事业单位。

6.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按规定由本人负责办理。

7.除资格复审外,本次招聘其他阶段不再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诚信应聘,必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规章制度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编造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在考试中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中,凡在招聘考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违规违纪、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的应聘人员,均记入征信系统个人记录。

2.职位代码A01-20录用后,符合我市高办〔2019〕75号文件《关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的激励意见》要求的考生(详见如皋教育信息网)为博士生、硕士生、985本科生、211或双一流建设高校。

3.本次招聘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一定要及时关注如皋教育信息网的相关信息发布。在所有招聘环节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参加应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对此负责。

5.防疫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考试前7天下载并打印《考生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册》(附件2,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以下简称册),每天测量体温,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准备期间,避免前往国外(境)、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有局部社会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区县县级地区,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行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健康防护。如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本人通过指定通道入场,本人“苏康码”为绿色,本人旅行卡无中高风险区或局部疫区,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由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

(三)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填报相关信息,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予录取:

(1)近期曾在国(境)外高风险地区或国内疫区或当地有社会疫情的地区居住的考生,以及在新冠肺炎有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过境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已完成规定的隔离期和居家观察期,离开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有社会疫情的地区,在考试当天, 除本人“苏康码”为绿码、旅行卡正常、现场测量体温< 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能提供检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和居家观察期内核酸检测两次阴性证明及有效期;

②因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引起的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如果考试当天症状没有消失,必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除自己的“苏康码”和行程单正常外,并能在考前48小时内(间隔24小时)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如果社会上只有中高风险区或局部疫区,其他情况正常,经现场核实,考生本人从未到过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可正常参加考试(请通过专用通道)。去过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不得进入考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并应主动报告和配合相应的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在考前48小时内出示本人“苏康代码”、旅行卡或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在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仍处于隔离状态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正在停留和书写的场所不能到场;

(三)近期曾在国(境)外高风险地区或者国内疫区或者有局部社会疫情地区居住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局部社会疫情地区之日起,未完成规定的隔离期和居家观察期的;或者,虽然规定的隔离期和居家观察期已过,但无法提供居家观察期和有效期内所有的隔离期满证明和两次新冠肺炎核酸阴性检测。

(5)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如果复试后确实有症状,要配合转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检查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考生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6)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的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验证外,要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及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从指定通道进入会场。如果失去参加考试的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7)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调查、隔离和医疗救治的,取消其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组织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服从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及时查看如皋教育信息网相关公告。考前如有相关调整和要求,另行通知。

(9)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确实无法参加笔试,可在考试结束后书面申请退款。申请退费者须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将以下材料邮寄或寄送至如皋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苏省如皋市行政中心a 119室,邮编:226500,联系人:毛,电话:0513-)审核通过者,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费,请耐心等待;非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不参加考试,不退款。

(一)候选人签署的书面申请。需要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报考科目、申请退费原因等。

(2)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参加笔试的相关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感染的诊断证明或病历、被检查者核酸检测阳性的报告、被检查者“健康码”或“出行码”异常的截图、被检查者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因疫情被隔离的证明、医院或社区诊所出具的被检查者发热或干咳等身体异常的证明等。

不及物动词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此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620339(如皋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71,0513-87650716。

1.2022暑期如皋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

2.2022年暑期,如皋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测试部分岗位技能。

3.在职业选择期间,工作手册尚未实施。

4.考生个人健康信息疫情防控承诺书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夏季,江苏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83名教师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