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南通真的是古代流放罪犯的地方吗?

南通古称通州,唐初只是一个沙洲,叫胡斗洲。公元958年,没有通州建立的记载,但记载了胡斗州有很多流民,靠煮盐为生。记载中所谓的难民,大概指的就是难民或难民。

通州在古代沿海,但在古代以农耕为主的社会,人们不喜欢住在海边。海边的土地贫瘠,庄稼不好,靠海生活很艰苦,不适合农业劳动,更不要说每年的台风了。对于古人来说,这就像是一场灾难。通州所在的江苏的海滨和沿海地区都是盐碱地,根本种不了庄稼。

虽然靠海种不了庄稼,但是可以出海。海中物产如此丰富,自给自足至少不是问题。但是古人都致力于发展农业,上至皇帝下至百姓,所以那个时期的海鲜并不普及,渔业水平也不发达。一般来说都是近海捕捞,捕获的产量和品种都非常有限,而且古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冒险下海的。

通州因为生活条件差,逐渐成为人们最不愿意去的地方,能来这里的人也是逃离的最底层的人。但通州作为古代流放犯人的地方,正史中只记载了宋朝流放犯人一次。这些囚犯中有守城将军张照云、宋朝宰相王遂和黄庭坚的岳父孙珏。可见,宋朝时,一些文官、武官都可以流放到通州。

当时把犯人流放到这个地方,可能是因为这里地理位置偏僻,生活环境恶劣,而且盐虽然可以晒干,但古代盐业是垄断行业,由朝廷直接控制。且不说私卖罪,卖走私盐直接损害朝廷利益,所以还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