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的编纂思想
一、求真实录是历史编纂的基本要求和核心问题,也是史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李秋元的《史通的求实精神》(《石雪史研究》第2期,1988)认为,史通的求实精神有三种表现:一是从史书的体裁、体例、语言等方面论述史书的编纂必须“定制”和“随时”,才能忠实地反映历史。第二个是你的直书,还有你的笔。三是相信灾难,重视人事。戴季华的《刘知几录》(《史学史研究》第3期,1995)将初唐的政史馆修制与刘知几的“录”的历史命题相结合,认为刘知几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论述和总结了“录”,形成了独特的史学原则。他把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史学的社会功能、史学与史学、史家的知识结构、史家对人、文章与事件的选择、史评与史评都放在这个“理”的范畴里,以此来分析和判断史书和史家。尤其是刘知几敢于尖锐地批评孔子、晋书、唐人编纂的其他正史、历史博物馆编纂的《唐史列传》等等。“记录”原则是其坚实的基础和出发点。
第二,关于刘知几对《史记》、《汉书》的评论。《史记》和《汉书》是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的代表作。司马迁和班固的思想博大精深。刘知几对两人的评价表现出诸多矛盾。上世纪80年代,曾有一场关于刘是否“尊课抑马”的争论。刘文英说,刘知几常常推年谱,抑通史。对麻阳坂的打压,从当时编纂史书的实际角度来看也是合理的(《史通的历史地位》,《文史哲》第6期,1981)。《徐凌云对刘知几史传错误的评论》(中学历史教学,第5期,1983)、《刘知几关于“打压马杨班”的论点》(江汉论坛,第1984期,第11期)、《刘知几对历史讨论文体的评论》(第6期)。
丁士认为,刘知几肯定了司马迁的独创精神、实录精神和历史才能。因此,从整体上看,刘知几《史记》分为两部分,指出篇幅,以篇幅为主(《论刘知几、章学诚对司马迁的评价》,《司马迁新论》,河南人民出版社,第一版,1982)。贾指出:关于史传起源的评论,刘知几明确主张史传是韩的祖先,并没有压制麻扬班。关于传记和历史的评论,刘就是不创新,也没有所谓的驭马。关于石、韩的评价,刘当然批评了石,褒了韩不少,但他也褒了《史记》,批评了,所以谈不上“剿麻阳班”(再论《石通与麻阳班——高确与同志商榷》,江汉
徐凌云认为,刘知几对史家主体意识即史家素养的探索,是对历史体系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史学理论的灵魂和精髓。刘知几对此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史三才”和“书法笔记”的理论体系中。这两者的结合形成了刘知几对历史认知主体素质的综合要求(《论刘知几的史家主体意识》,《孔子研究》第3期,1989)。第三,关于刘知几的“历史人才三长”论。“三长论”指的是史家的知识结构。知识结构作为各种知识的合理有序搭配,是历史学家能否胜任研究和编纂历史,尤其是能否创造性地推动历史进步的关键条件之一。
关于章学诚提出的“三长论”是何时提出的,起源在哪里,以及“历史知识”与“历史道德”的关系等问题,众说纷纭。据李征记载,刘知几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提出“三长论”(《论刘知几及其史·新建设》第2期,1958)。刘知几的“才、学、识”理论,一般认为是由古代的“文、事、意”、“意”演变而来。“三长论”是对以往史学的总结,是对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重大发展。
高振铎的《论刘知几及其史家》对上述两种观点表示不同意。在他看来,刘知几在开元初年提出“三长论”,具体时间是713。原因是开元初年,郑维忠被任命为礼部尚书。其次,只有多年研究历史的经历才能做出如此深刻的洞见。对于“三长论”的由来。高文认为,“才、学、知”不是由“文、事、意”、“意”演化而来,演化出来的解释似是而非。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文、事、意”、“意”等概念的内容。“文”与“才”不相容,“物”与“学”也不相似。意思就像“历史知识”,但刘知几从根本上反对孔子疑古惑经的不正确史学方法。“意”和“义”不能相提并论。叶凡的“意”不是讲历史,而是讲文学作品,讲文章如何表达一个人的心灵(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系列第三册,中国古代历史人物论,1980)。
论“历史知识”与“实德”的关系。仓的《实德实志编》认为,它们所指的意义和内容不是一回事。“历史知识”是指对问题的看法或见解,如刘的“独到见解”。“士德”是指历史学家能否忠实于历史事实的一种品德。因此,无论是字面上还是字面上,“历史知识”都不能用“历史道德”来解释内容(《中国文史丛刊》第3期,1979)。姜胜利认为,
“实德”的基本内容在刘知几的《史记》中已经具备。章学诚误解了刘知几《历史知识论》的意思,特地写了《实德》,强调它是历史知识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此来标注他和刘知几在历史知识论上的不同。因此,章学诚对史学应具备的条件的理论阐述,并不是开创“史学理论”,而是对刘史学“三长论”的深化和发展(刘知几章学诚《史学知识论及其关系》,《史学史研究》第3期,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