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态度
为了帮助确定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址,美国从1966开始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登记,由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其标准是:具有民族历史的标志性建筑、历史区域、遗址、建筑和房屋、军事设施、兵营和战场遗址,以及美国历史上伟人的住所和工作场所、杰出的设计和建筑、反映民族生活特点的场所、考古遗址和不同民族崇拜的图标和雕塑。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登记的历史文化遗址有8万多处,其中500处历史文化遗产是整个社区或城镇。凡是被列为历史文化遗址的,政府承认其历史文物地位,并享有“联邦政府财政优待的荣誉地位”。列入历史遗迹的私有财产不影响其所有者的使用。
除了制定有效的政策,资金保障也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鼓励各行各业和个人保护文化遗产,政府实施了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开发商、个人可享受已登记古迹修缮免税20%的优惠政策。此外,对于1936之前建成的建筑,无论是否注册,政府都给予10%免税。自1966以来,它吸引了人们投资250亿美元对建筑物进行保护性改造。政府还通过保护历史文物基金会提供直接支持。去年,它向全国68个项目提供了近500万美元。2007年的联邦援助预算为500万美元。非政府组织“拯救美国”在过去八年里向美国38个州的65 438+033个项目提供了2 460万美元。
美国非常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结合遗产旅游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对社会有三大好处:一是开发遗产资源,改善和保护当地历史文化遗址。第二,增进游客和当地人对历史文化的了解。第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为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供资金保障。
美国也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所有学校都开设“保护我们的历史”课程,并出版中小学相关教材,教育和培养学生从小尊重当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强化保护的理念和意识。文物保护部门有说“不”的权利,任何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项目都必须事先获得当地政府文物保护部门的批准。这些部门与开发商或个人讨论,尽力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