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留下的最重要的法律是什么?
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罗马法发展到成熟阶段。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罗马帝国的重建和复兴建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从528年到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规汇编。在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编纂了拜占庭帝国的第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在12世纪开始被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部法典主要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教义汇编和法律阶梯。人们在编纂了从公元534年到查士丁尼去世的法律后,也称新法。首先是查士丁尼法典,这是一部从公元528年到529年编纂的法律汇编。它是通过对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诏令进行整理、审核、选择而形成的。●二、查士丁尼法律通论(又译《法律阶梯》)。这是基于盖尤斯的法律阶梯。它是解释罗马法原理的简明法律教科书,也是官方指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私法”教科书。●第三,《查士丁尼论汇编》,也被翻译成《法学汇编》,编纂时间为公元530年至533年。这是一部法律著作汇编,分门别类收集、整理、摘抄了罗马著名法学家的理论著作和法律解答,所得全部具有法律效力。第四,公元565年,法学家收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颁布的168条法令,称为“查士丁尼新法”。上述四部法律汇编在12世纪被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家法律全集》的出版,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罗马法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实施,提高了各级国家官员的办事效率,规范了他们的政治行为;裁定大量商业纠纷,保护合法商业利益;同时也调整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降低了社会各阶层关系的紧张程度,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期稳定、繁荣和进步。
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很大。罗马法所包含的人人平等、正义至上的法律理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民族的永恒价值。特别是,它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有更直接的影响。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或大陆法系。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罗马私法体系。罗马法的相关私法制度被西欧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借鉴和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比如1804制定的法国民法典,继承了法律阶梯的属人法、实体法、程序法的风格。1900年开始实施的《德国民法典》以集大成的学说为基础,形成了总则、债法、财产法、亲属法和继承法。法国和德国的大陆法系被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许多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模仿。●2.罗马法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律制度所采用,如私法范围内的公民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意志自由原则、“不理不诉”原则、一审终审原则,以及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财产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等。●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它所定义的概念和术语,措词严谨,结构严谨,论证清晰,言简意赅,理论深刻。
罗马法之所以对后来的立法影响很大
●第一,罗马法是以简单商品生产为基础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一切简单商品生产的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它们的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后来的一切法律都不能对它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以后立法的基础。第二,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律详细。它所定义的概念和原则的特点是用词精确、严密、简洁、结论明确。特别是提出了“私法”范围内自由民形式上的平等、契约经当事人同意生效的主要条件、私有财产不受限制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资产阶级的现成准则。第三,罗马法所体现的理性原则和衡平观念也非常适合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武器,摧毁了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了诸侯割据、政治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第四,罗马统治阶级使用武力扩张领土,强制适用罗马法,被征服的居民对罗马法的完善和发展深信不疑并自愿采纳,这也是罗马法对后世特别是对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影响巨大的另一个原因。第五,罗马人文主义至今适用于全世界,它的确立对全世界的法律设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一段编辑罗马法的分类
罗马法学家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将法律分为以下几类:(1)法律调整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范。(2)根据法律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参议院的决议、天皇的法令、治安官的通告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法。(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自然法、民法和民法。民法是指只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国人之间以及外国人和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4)根据立法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民法和行政程序法。首席官员法是指由罗马高级官员发布的通告和命令组成的法律,其内容多为私法。它主要是由法官的司法实践形成的。(5)根据私权的主体、客体和保护,可分为属人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属人法是规定人格和身份的法律;物权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保护私权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