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的历史沿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概况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甘肃省在兰州西贡医院设立南北农业实验场,次年在兰州小西湖设立实验外场。清宣彤三年(1911),两次关闭。民国二年(1913),西贡书院农业试验场重新开放。民国17年(1928),以西宫院农业试验田为基础改为第一农业试验田,第二、三、四、五、六农业试验田分别设在天水、平凉、武威、张掖、酒泉,河北农业试验田设在兰州庙滩子。
民国二十七年(1938),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将经济部西北繁殖场、甘肃省第一农业实验农场、兰州小西湖苗圃合并重组,组建甘肃省农业改良所,下设农学、园艺、病虫害、水土保持、森林、畜牧、推广、农学、农化、垦殖等专业组。省建设厅厅长陈体成兼任厅长,杨筑成任副厅长。
民国二十八年(1939),甘肃农改良所迁至兰州雁滩农场。该部下设农学、林业、农业、畜牧兽医、病虫害、土肥六个组,接收辉县、成县、定西、临洮、靖远、武威六个县苗圃和天水、平凉、岷县三个农场,将经济部西北繁殖场改为甘平寺繁殖场。省建设厅厅长李兼任厅长,程任副厅长。65438年2月,为了专一,甘肃省政府任命李茂为代理厅长。
民国二十九年(1940),甘肃省农改良所配合行政院农产品推广委员会办理农业推广事宜,并在榆中设立农业推广所、农业推广县所及天水、泾川、临洮三个农业推广所。1年6月,在岷县、平凉、张掖分别设立第一、第二、第三区农业考点。
民国30年(1941年),甘肃农改良所下增设皋兰农业试验场和兰州农业推广所,并聘请浙江大学农学院一批农技人员到甘肃工作,加强了试验研究和技术推广。
民国31 (1942)年,为配合(中国)抗日建设大业,甘肃省政府增加粮食生产,充实人员,增加经费,调整农改所机构。王国玉被任命为主任,王金明为副主任。研究所分为三个房间:总务室、会计室和技术室。技术室下设园艺、农学、林学、病虫害、水土保持、推广六个组。挂靠机构有张掖、平凉、岷县农场,甘平寺种畜场,兰州、临洮、天水、辉县、靖远、泾川、榆中、平凉、张掖9个农技推广中心,皋兰、天水、辉县、靖远、泾川、张掖、高泰、临泽、敦煌、成县65438+。
民国32年(1943),为了集中力量进行农林牧业的各种试验,甘肃农改良所将其下的雁滩农场改为农林总实验农场,并在张家寺设立分场。为了在不同地区进行农林试验,张掖、岷县、平凉的农场分别改组为河西区、陶敏区、陇东区三个农林试验田。新增陇南农林实验场(位于天水),皋兰、岷县、武威、永登四个农技推广中心,一个兽医防治大队。甘平寺养殖场改为“甘肃省甘平寺养殖场”。皋兰、定西、辉县、靖远、平凉、张掖、武威、临洮8个中心托儿所改为县托儿所,交由县政府管理。雁滩苗圃划归甘肃省绿化协会。各县植棉机构撤销,业务由推广处经办。
民国34年(1945),为了加强推广,成立了酒泉、清水、静宁三个农业推广所。王金明升任甘肃省农业改良研究所所长。民国35年(1946)秋,王金明辞职,总监由建设处处长张信义暂代,后由陈元昌代理。
36年(1947),张贵海任甘肃农改良所所长。民国37年(1948),袁一天、刘宗祥任副主任,同时设立陇西、威远、成贤、甘谷四个推广处。1946年,甘肃省农改良所总人数由建所之初的16人增加到134人,其中技术人员95人。
建国前夕,甘肃省农业改良研究所成立,下设:技术室、推广室、总务室、财务室、出纳股、文书股、总务股;农学、园艺学、病虫害防治、林学、水土保持等专业群和岩滩实验区;下属机构包括18县农业技术推广所和河西、陇东、陶敏、陇南四个农林实验场,张家寺农场、岩滩农林实验场。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概况。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肃农业科技的发展和科研机构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稳定发展阶段(1949 —1965)
8月31949,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控委员会接管甘肃农改良所。同年10月25日,甘肃行署第一次专员联席会议决定恢复甘肃省农业改良研究所。2月1950后更名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农业改良研究所。
1952在甘肃省农业改良研究所的基础上,分别在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宝成立了甘肃省农林厅农业实验总场,下设管理单位、技术单位、推广单位和甘谷、平凉两个直属实验分场。在雁滩建立甘肃省农林厅普通园艺实验场(1957迁至榆中),在武威、天水设立园艺实验分院。截至1957年底,已建立8个省、地农业试验点和站,分布在兰州、定西、西丰、甘谷、武都、临夏、甘南、张掖。此外,在安溪设立棉花试验站(后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河西走廊棉花试验站);辉县建立蚕业实验站;温县建立草坪药物试验场。截至1957年底,全省共有农业、园艺技术干部147人,其中大学学历67人,技术助理71人。
1958 10.5在甘肃省农林厅农业试验总场和甘肃省农林厅园艺试验总场的基础上,在武威黄羊镇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研究所,省人委任命冯祖枢为所长。同年2月25日65438+甘肃省农科院扩大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地级),隶属省人民政府领导,与甘肃农业大学建立党委(1959,院校党委分开),管理黄羊镇水利、畜牧、农机三所中专学校(1963撤销领导)农科院下设行政机构有: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学会办公室、科技工作办公室(下设科学信息科)、总务办公室(下设财务科、基建科、合伙管理科、总务科)、人事处;业务机构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棉花、园艺、土肥、植保、林业、畜牧兽医(代管)、农业机械(代管)等9个专业研究所,水利、畜牧、农业经济与新技术、综合实验室、兰州、黄羊实验农场、榆中园艺实验场4个研究室(组)。农科院的专业研究所还在全省有代表性的地区建立了专业或综合的农村基地,成为农业科研、示范、推广的前哨和先进农业科技的辐射源。
1960-1962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在全省大规模精简下放干部中,全院职工由1961962的8月份的548人减少到4月份的138人。农业科研受到很大影响。1962年5月,经济作物研究所并入粮食作物研究所,变更为作物研究所。同年9月,召开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决定加强农业科研,停止干部下放。大部分下放到基层的科技人员陆续回到原工作单位,情况有所好转。1963年3月,鉴于黄羊镇在气候、水电设备、社会条件等方面对农业科研发展的限制,经中共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农科院由武威黄羊镇迁至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宝,研究所和作物研究所暂借兰州师范学院两栋宿舍楼办公,园艺所和植保所留在邱家湾玻璃厂旧址办公。1964经农业部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和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在甘谷联合建立了“甘谷小麦锈病实验站”(1966文革后撤销)。1965年9月,医院搬迁至邱家湾玻璃厂旧址,与园艺、植保两个研究所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了新的院址。
从1957到1965,在原有的区域试验田(站)的基础上,还扩大了全省的区域级农业科学研究所。扩建时间为:庆阳农学院、武都农学院和兰州农学院、临夏回族自治州农业综合研究所和张掖农学院、平凉农学院和定西农学院、天水农学院和酒泉农学院。从1963到“文革”前的1966,地、州、市农科所的行政和人事由当地农(林)牧业局领导,科研业务和经费由省农科院领导(从“文革”开始到1985,省农科院与地区所的业务领导关系中断)。到目前为止,全省农业科研工作已形成体系,农业科研机构已具相当规模,农业科技实力不断壮大,为我省农业科学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期间甘肃省农科院领导如下:1959年6月,省委书记、副省长涂兼任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杰任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1960刘为民任副书记,杨志贤任副总裁;1965龚福兴任书记,白艳波、吴志国任副院长。
2.文化大革命(1966 —1976)
从65438年到0966年,“文革”开始后,农科院大部分科技人员集中在校园里参加“文革”,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2月5日,农科院职工群众夺取了院、所的领导权,院、所职工群众推选代表组成“甘肃省农科院临时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院科研生产工作。1968 4月11日,甘肃省革委会批准将“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更名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革命委员会,由原农科院副院长白延波任革委会主任,各专业研究所、试验点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同年6月65438+10月31,根据省革委会指示,甘肃省农科院迁回武威黄羊镇,成立五七干校,开展“打、批、改”。1969年2月4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1969 10在原甘肃省农科院的基础上,成立了甘肃省农牧局下属的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组,各专业科研院所纷纷解体,大批科技人员被下放到“干校”或被迫辞职回国,科技实力严重削弱。1970年初,农业科技工作队委员筹备组根据农村基本点布局,成立河西、中部、陇东、陇南四个党支部,分片管理各自区域的农村基本点。同年9月2日,省革委会决定将张掖9公里长的“五七干校”(即园艺场)(土地2100亩,果树20000多株,职工72人)的一部分划入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1971 1 10月,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以解放军“三支两军”代表刘洪生为书记,段亚军为主任。下设:政治工作组、办公室组、业务组、甘谷、黄阳两个农药试验组、林业规划组、张掖、黄阳、兰州三个试验点。农业科技人员主要下乡帮助公社队搞生产,“学大寨”。9月,1972,榆中园艺场划归省科技队领导。65438+同年2月,甘肃省农科院在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队的基础上恢复为县级,隶属省农业局领导。1973 7月3日,根据甘肃省农业局的指示,甘肃省农科院委员会决定恢复粮食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四个专业研究所,民勤治沙站也划归甘肃省农科院领导。1975成立经济作物和林业两个研究所,张掖九公里园艺场全部划归省农科院。65438年6月至0975年6月,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由县级改为地级,隶属省农业厅领导。丁惠民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6 65438+10月,医院行政组织改为政治部、办公室、业务部、后勤部。
在这期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机构经历了一个撤销、合并、恢复的过程,队伍经历了一个解散、下放、收回的过程,实验研究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农业科研工作。
3.整改阶段(1977 —1985)
从65438年到0978年,甘肃省科学大会和全国科学大会相继召开,标志着科学的春天开始回归祖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指导下,甘肃省农业科技工作正在蓬勃发展。
1978年8月,甘肃省农科院在《甘肃农业科技》编辑组和资料室的基础上,成立了科技情报研究所。同时,林业科学研究所和民勤治沙站划归省林业厅领导。同年5438年6月+10月,园艺所分为果树研究所和蔬菜研究所。1979 1、经中共甘肃省委批准,撤销省农业科学院革命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任命为党委书记,任命张为院长。同年4月,水产所扩建为水产所。
1982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科院会址由武威黄羊镇迁回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宝。党务和干部归省委农村工作部管理,业务和财务归省农业厅领导。那一年,为了解决我国中部干旱地区的农业生产问题,省农科院在定西唐家堡建立了旱作农业综合治理实验区,开展了跨省多学科协作研究。1983根据领导班子“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中共甘肃省委调整省农科院领导班子,高肇星任书记,曹二昌任院长。新院领导班子成立后,对农科院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任务提出了新的思路:将中部定西旱区、河西灌溉农业区、陇东干旱高原区(简称“两西一东”)确定为农科院科研战略重点区域,分别建立综合试验站(区),开展农业综合研究。
1983省委省政府领导到省农科院现场工作,决定拨款450万元给农科院在兰州集中建设。经过两年的努力,到1985,甘肃省农科院兰州以外的专业所全部搬迁到兰州,基本完成了集中建设任务。医院的行政组织有办公室、科学管理办公室、政治办公室、人事办公室、财务计划办公室、总务办公室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所下设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果树、蔬菜、信息七个研究所;张掖、黄阳、兰州、榆中等四个考点和一个中心考场。同时,根据区域农业发展要求,全省不同生态类型有专业或综合固定农村基点13个,每年短期或季节性试验基点30个左右,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学科齐全的农业科技体系网络。
在此期间,甘肃省农科院科技队伍建设发展迅速。1983年农科院人员编制核定为142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70人,科研院所520人,试验点830人)。到1985,从业人员1306人,其中科技人员445人,占总人数的34.08%;行政人员105人,占8.04%;工人756人,占57.88%。科技人员中,高级人员8人,中级人员116人,初级人员321人。
4.改革创新阶段(1986-2008)
这一时期是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全面贯彻党的科技政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研成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
65438-0985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从改革拨款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拓技术市场、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等方面,提出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建议。此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形式,从1986开始,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省、地市级农业科研业务指导和联系平台。实现了全省农业科研的统一规划和协同研究,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了农业科技资源,促进了我省农业科技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1987年2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张行同志任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甘肃省人民政府任命王季青同志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同时,甘肃省科委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的意见。1988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各类科技承包和业务承包,拓宽技术市场渠道,加快科技向生产转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等具体规定。
在科技体制改革浪潮的推动下,甘肃省农科院各专业研究所开始陆续组织人员成立技术开发服务部,经营各种农作物和瓜菜的优良品种,并继续参与各类科技承包,开始尝试有偿科技咨询和服务。1989年6月,甘肃省农科院决定增设“农业科技开发中心”(1992年4月后更名为科技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全院科技开发工作。1990年5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公刘同志任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随后,研究所及各专业研究所相继成立:甘肃省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甘肃省农科院蔬菜所科技服务部、水果所园艺技术服务部、兰州四方软罐头开发公司、植保所新农药试验开发中心、粮食所科技开发实业公司、宏图科技开发公司、宏达科技开发服务部、经济所科技服务部、海南龙兴科技开发实业公司等。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科技进步的决定,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同年,11年初,经民主选举,冯同志当选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1999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调整科研机构,转换机制,使农业科技机构成为农业研发中心,开展区域性重大农业科技研究和新技术研究。在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指导和要求下,经过几年的发展,到2000年,省农科院科技开发实体已达12个,分流科技开发人员约90人。同时,在整个改革的科技创新过程中,所有的科研院所都有进入市场经济的窗口,都有自己的主打产品。
为适应甘肃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于2006年4月30日5438+0决定成立“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中心”和“农产品贮藏与加工研究中心”。那一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完成,并分步实施。为做大做强科技产业,优化整合重组全院各类种子开发机构,甘肃省农科院于2002年7月1日成立“甘肃天妃种业有限公司”,并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初步形成了集科研、生产、经营为一体,集检验、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科技产业发展格局。
65438+2003年2月3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实施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分类改革的意见》下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规定了组织领导和实施的原则方法。2004年9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宋尚友同志任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2006年2月,中共甘肃省委决定,钱同志任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2006年3月,甘肃省人民政府任命宋尚友同志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2006年8月8日,农科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甘肃省农科院马铃薯研究所。
经过近20年的探索、实践、观察,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厅局领导汇报和沟通,2006年9月,省政府批准印发了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改革方案,确定农业科学院承担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三农”。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聘用制度、以目标责任和绩效效益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以项目为核算单位的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和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制度。实行省级财政预算,业务归口省科技厅管理,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2006年6月4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定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及下属科研院所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核定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建制800人,职能处室7个,后勤服务中心1个,专业12个。具体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办公室、科研管理办公室、金融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采用县级组织架构。研究院下设的专业研究所有:作物研究所、马铃薯研究所、旱地农业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土壤肥料与节水农业研究所、蔬菜研究所、果树花卉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产品贮藏与加工研究所、动物品种改良研究所、啤酒原料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均为事业性质,设立在县级。三个试验站分别是:甘肃省农科院张掖节水农业试验站、榆中高寒农业试验站、黄羊小麦作物育种试验站,均为专业,科级建制。三个实验点分别是:甘肃省农科院张掖实验点、榆中园艺实验点、羚羊实验点,均整体转制为科技企业。同时撤销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农业测试中心和兰州试验场。
2007年,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改革方案》和省编委批准的《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及其直属院职能机构设置》,理顺了财政拨款渠道,优化了内部管理机构,完善了专业学科,解决了企业职工供养问题,进行了人员招聘,建立了新的运行机制。至此,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改革方案》的实施,标志着农科院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内部机构和学科更加合理,不仅为提高农科院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新时期新阶段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和保障。
2008年6月5438+10月65438+8月,甘肃省农科院徐守盛省长、陆武成副省长及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办公,决定投资建设甘肃省农科院创新楼,使甘肃省农科院实现了从求生存到求发展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