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原则:城市特色元素分析
一个城市的特色,总是由一定的不同形态、层次、结构的物质元素来体现的,无非是自然的、历史的、现代的人工景观。
自然环境因素主要由水、山、植物组成。
水是体现滨水城市特色、活跃城市空间的最重要因素。水有海、江、河、湖等不同的形态,它们各自的平面和空间,以及动态和静态的形态变化很大。利用水面的视觉可达性和各种水体的不同特性,规划形成城市中各种开放的景观空间。山的大小、高度、形状、绿化、山与山之间的组合格局、山中的景点、山与城市用地的关系、山中的人文景观,都是城市特色的重要内容。有特色的植物也是装扮城市,形成城市特色的一个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因素。
历史环境,一是各级文物保护点,具有识别历史文脉和城市特色的功能,二是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历史环境,包括具有历史、文化、技术和景观价值,可以保护或局部更新的旧建筑、构筑物和遗址,反映城市历史传统,体现城市传统肌理、格局和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现代城市人工景观可分为三种形式。“面”形有景观分区、景观廊道等元素,“线”形有道路、边缘、河流景观等元素,“点”形有建筑、地标、广场、公园景观等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