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理政策有哪些?

农村土地整理政策有哪些?主要有:1。农村土地新政1:加强宅基地管控。

国家明确提出要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禁止宅基地面积超标,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的控制,以加强对宅基地的控制。

2.新农村土地政策2:清理闲置宅基地。

在宅基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国家开始清理整顿一户多宅等违法问题,国家将继续深入开展闲置宅基地清理整顿工作,对闲置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进行清理整顿,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3.新农村土地政策3:宅基地有偿使用

所谓有偿使用,主要是针对拥有一套以上住房,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村居民。通过有偿的方式,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公平性,减少宅基地一房多占、超占等问题,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4.新农村土地政策四:农地非农化。

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提出了农地非农化的概念。从2020年开始,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国家提出了退耕的概念。

5.农村土地新政五:严查乱占耕地建房。

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非农建设必须节约土地,可以使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农村居民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审批手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占用耕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

6.新农村土地政策六: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

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将农村妇女视为* * *所有人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使农村妇女“名在证书上,名在名下”,从而保障农村妇女的基本土地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证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农村村民住上宅。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户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赠房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积极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