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问题:指出广州十三行的特殊性?十三行制度体现的执政方针是什么?有哪些负面影响?谢谢大家的回答
广州十三行是清代的专门外贸行,是清政府指定的专营对外贸易的专卖机构。又称“洋行”或“洋货行”。明清时期,广州的对外贸易完全由政府经营,这些事情都是由牙行经手的,所以开牙行的人大多能够暴利,大赚特赚。清初诗人屈大均在《广州支竹词》中说:“洋船争官商,十字门开三洋;宽缎五八帛精,钱堆十三行。“足见当年十三行的繁华风光。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江南四省设立海关,广东海关成立。名义上,它专门从事对外贸易和关税征收。事实上,税收由十三家银行托管,承担所有项目,包括报关纳税、商品购销等。广东海关开埠当年,广州商人从事中外贸易,开海禁的地方没有专门的外贸商行。次年4月,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时珍、广东海关监管员依尔格图共同商议,将国内商业税和海关贸易货物税划分为居留税和行税。住宅税征收对象为本省内地交易的所有落地货物,由税务部门征收;行税征收的对象是从国外销售的货物和海上交易的货物,由广东海关征收。为此,建立了两类企业来分别管理贸易税率。前者叫金丝行,后者叫洋货店,也就是十三店。虽然名义上叫“十三”,实际上并没有确切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