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取得重大成就。

“十一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南方低温雨雪冰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相继发生,严重的洪涝、干旱、地质灾害以及台风、风灾、高温热浪、海冰、雪灾、森林火灾等灾害频繁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的灾情,有关各方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减灾委员会或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修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形成。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海洋、环境等自然灾害监测站和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天气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山洪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台风预警水平提高,农林病虫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小卫星星座A、B,风云三号A、风云二号E成功发射,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初步建立。

三是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高。实施了防汛抗旱、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公路灾害防治等重大工程,大江大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人口密集区、大中城市、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初步治理。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

四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了以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恢复重建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体系。应急救援、交通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能力大幅增强,有效应对了地震、干旱、泥石流等一系列严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机制和演化规律研究进一步深化,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遥感、卫星导航和通信广播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防灾减灾科研机构相继建立,科技支撑平台逐步形成。

六是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逐步壮大。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已列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专兼职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初步形成。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和民兵预备役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了一支50多万人的灾害信息人员队伍。

七是防灾减灾的社会参与程度显著提高。防灾减灾的社会动员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显著增强。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社会各界热情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抢险救援、生活救助、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海内外齐心协力,形成了共同努力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国家将5月12日定为“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推进,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高。

第八,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中国与国际组织、机构和相关政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在上海合作组织、东盟、中非合作论坛和中日韩区域合作框架下,建立了防灾减灾合作机制和行动计划。中国政府积极援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国家,履行防灾减灾的国际义务,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2)“十二五”时期我国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期间,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干旱、洪涝、台风、低温雨雪冰冻、高温热浪、沙尘暴、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仍处于高发态势。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广度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各种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测性日益突出。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量不断增加,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益严重;广大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防御水平低,农村居民抗灾能力弱。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和衍生灾害的风险仍然很大。

“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密度、预警预报准确率、信息发布水平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城乡基础设施设防标准低,避难场所建设滞后,防灾减灾能力还比较薄弱。三是应急救援物资种类和数量难以满足救灾需要,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和应急广播设施相对落后,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部门间、地区间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有待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把防灾减灾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降低灾害风险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防灾减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同时,中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灾减灾,为综合减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立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统筹综合防灾减灾发展,加快各项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