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的历史沿革

青田疆域,春秋战国时期,属瓯越。

秦统一六国后,征服瓯越、福建,设闽中郡。

西汉惠帝三年(前192),瓯越首领齐尧被封为东海王,定都欧弟。元初二年(85年),在欧弟东部的惠普乡设立惠普县。现在青田在惠浦县,属于惠济县。东汉初年,惠普县改为章安县。建安八年(203),在安县南乡设松阳郡。现在青田是松阳县的一部分,仍然属于会稽县。

257年,三国孙吴政权在会稽县以东,分章安、临海、石屏、永宁、松阳、罗阳六郡,现青田疆域属临海郡。

东晋泰宁元年(323年),在岭南的永宁、安固、松阳、衡阳四县,文桥、临海四县,包括现在的文、楚(黎)地区,设永嘉郡,青田疆域隶属永嘉郡。

隋朝黄凯九年(589),永嘉县废弃,在松阳县东乡县设立括苍县。现在青田景城是括苍县的一部分。开帝十二年,郡县改称阔州;大业三年(607),改为永嘉郡。

唐武德四年(621),永嘉郡改名为括州;景云二年(711),中共书记处孔聪邀沧县建立青田县,隶属于州;天宝元年(742),改州为缙云县;甘源元年(758),复封;大历十四年(779年)改为包括府,青田县隶属于府。

元代青田县属中书省楚州道,江浙省。

明代,青田县隶属浙江成宣州府。

清康熙六年(1667),浙江省有杭嘉湖、宁绍台、金衢沿、文初四路,青田县为文初路州府。宣彤三年(1911),浙江成立军政府,青田县隶属滁州军政分署。

民国初年,废除了清朝的府、厅、州制;民国三年(1914),浙江省有钱塘、惠济、金华、瓯海四路,青田县属瓯海路。16 (1927)实行弃道制度,实行省县两级;民国21 (1932)实行县衙督察制,青田县先后隶属第十一区、第二特区、第九区、第七区、第六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署均设在丽水);民国37年(1948),青田县划归第五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温州)。

建国后,青田县隶属温州特区;5月1963,改为丽水地区(10月1968,1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