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政治制度的前因后果。
一、分封制
1.概念:又称“封浜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实力的情况下,将氏族公婆和英雄分配到各地。
广国被称为诸侯国。
2.目的:巩固周朝的统治,扩大其范围。
3.内容:
(1)纣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首都周围的地区叫王集,是纣王的直属驻地;
②同姓血亲(主体):分封到富庶之地和战略要地;土地、材料、人口等。
3姓氏不同的诸侯国:功臣、公婆、亲戚都差不多;古代诸侯国保持完整,(殷商旧族强制迁徙);
同时分封了一些殷商,恢复了一些被商贾破坏的古国。
4.纣王与诸侯国的关系。
诸侯与诸侯的关系更加明确。周王把土地和人口分封给诸侯国,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
5.角色:正面:
(1)“赐地”“赐人”,建立了一批新兴国家,周人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2)大臣与下属的关系更加明确,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加强了统治效果;
(3)诸侯对下属进行分组,形成“周王——诸侯——卿、博士——士”的等级序列;否定:
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和诸侯的强大,为后来的春秋战国埋下了祸根。
第二,宗法制度
1,核心:长子继承制;
2.目的:巩固统治秩序,解决贵族间的矛盾。
3.特点:血缘与政治关系相结合;
4.本质:根据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5.内容:“大”与“小”
①含义:
大宗:在宗法制度下,长子传承宗族制度,称为大宗。
孝宗:大儿子的同父异母兄弟,就是孝宗。
②关系:大小宗族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还有政治隶属关系。
6.功能:
(1)大小氏族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而且是政治隶属关系;是相对的;
(2)宗法制通过血缘关系建立土地、财产、政治地位的分配和继承制度,保证各级贵族都能享有“前车之鉴”的特权;
(3)宗法关系有利于团结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巩固王权,“国”与“家”紧密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度的关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
②宗法制度在政治制度中的体现是分封制。
(3)分封制严格按照宗法等级秩序进行。
第三,礼乐制度
维护宗法制度的工具。
★西周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与礼乐制度的关系。
分封制是西周巩固政权的一项重要政治措施,它加强了王室与诸侯国之间的政治联系。
(2)宗法制度是与封建制度紧密结合的政治制度,是以血缘和姻亲为纽带的。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宗法制度与政权融为一体;
(3)礼乐制度是维护宗法分封制的完整而严密的等级礼仪制度。作为各级贵族必须遵循的生活准则,任何人都不能逾越;
(4)分封制、宗法制度和礼乐制度相互联系,反映了周代政治制度的成熟;
第四,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民族权利与政治权利相结合。
②王权与神权相结合。
(3)王位和爵位的继承是世袭的。
④实行宗法分封制。
⑤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