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和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7年9月至12年6月在北京召开。

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0月8日至6月4日在北京召开。

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6月65438+10月65438+5月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

十八大: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165438年10月8日召开。

中国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 * *全国代表大会领导机构:

1,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全会闭会期间的中共中央)

2.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上);中央秘书处;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扩展数据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的历史意义:

1,党的十五大:提出20世纪前50年“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党的十六大: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13年的基本经验;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勾勒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3.党的十七大:全面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三十年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第一次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总体部署。

4.党的十八大: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和历史性成就;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开启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走向美好未来的崭新征程。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中国* * *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