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内容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全的担忧,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手段,强行劫持或者控制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凡犯有前款所述罪行,导致被绑架者死亡或被杀害的,应被判处死刑,并没收其财产。(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罪如何计算(一)绑架罪的客体要件。它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手段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身体的直接攻击和胁迫,如捆绑、推搡、拖拽、殴打、伤害、强行抬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服从来威胁暴力,对被害人施加精神胁迫,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在场的被害人亲属。胁迫可以通过言语或动作进行,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打手势,但胁迫必须面对面对被害人进行。所谓麻醉,是指使用药物、醉酒等导致被害人全身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所谓“劫持”,是指从原地抢劫被害人,并控制被害人。如上所述,挟持和控制被害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捆绑、禁闭、监视、劫持人质、麻醉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在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可以使用暴力或威胁,也可以不使用暴力或威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具有主观故意,以勒索他人财物或者劫持他人为目的。所谓勒索财物的目的,是指行为人以伤害被害人为威胁,绑架被害人,并强迫被害人的近亲属交出财物。这里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以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或财产利益的物品。实践中,绑架罪侵犯的是多个法益,包括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和健康以及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因此我国对该罪的处罚也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