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沙龙!押沙龙!对他作品的评论
书中托马斯·萨德本的形象非常生动。受社会贫富不均的刺激,他树立了远大的志向。可惜他想这么做为时已晚,这一直是时代的错误和时代的悲剧,因为历史书已经翻过了农奴制和庄园经济这一页。换句话说,他的错误在于:在错误的时间做了一个错误的梦。评论家认为,福克纳在本书中塑造的不仅仅是美国南方某一时期的失败英雄,更具有普遍意义。从萨德尔本人身上,也能看到现代美国同类型失败英雄(如尼克松)的影子。
如果把圣经中的人物代入小说《押沙龙,押沙龙!在书中,你会发现大卫王和萨德本的对应关系。押沙龙对应亨利,暗嫩对应邦,他玛对应朱迪思。在圣经中,押沙龙是大卫王的爱子。即使这个儿子反叛,大卫仍然伤心地哭着说:“我的儿子押沙龙!””由此可见押沙龙在大卫心中的地位。而亨利在萨德本心目中的地位也很重要,因为亨利是第一个可以继承萨德本王国的理想继承人。为了得到一个拥有纯白血统的儿子作为继承人,萨德本先是对妻子和姐姐罗莎提出了粗暴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又对自己的孙女、忠诚的仆人沃尔什·琼斯以及萨德本所生的女儿进行了不人道的侮辱,最终以悲惨收场。但圣经中这个关于押沙龙的典故只是故事情节或者小说中人物的原型,不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在《圣经》中,暗嫩之死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同情,而邦则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福克纳巧妙地借用了《圣经》中对血缘关系的谋杀和猥亵作为其小说主题的原型,以揭示人性中的恶是导致塞登家族悲剧和美国南方必然灭亡的原因。
然而尽管处理历史题材,押沙龙,押沙龙!但是,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历史小说或社会小说。它无意忠实再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更谈不上借用鲜活的历史背景来掀起一场“古装情景剧”。福克纳自己承认,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应该关心“人的思想和他自己之间的冲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产生优秀的作品,因为只有这样才值得为之写作、受苦、流汗”。福克纳的小说涉及到人的罪与罚,赎罪,人无法摆脱的处境,人的悲剧命运,这些都是具有普遍性的。
其中,不伦不类这种违背社会伦理的话题,自然会让人联想到血亲强奸以及由此引发的极度厌恶。禁忌是人类社会道德的基础和底线。在小说中,不伦不类的主题在不同的人物身上有不同的用途,但却表现出相同的意义。至于邦,他把乱伦当成了获得父亲认可的砝码。只要他的父亲给予哪怕是一点点间接的认可,邦就会立刻离开萨德本的庄园,否则,他会无视血亲的不道德行为。对于Bang来说,禁忌根本不是他的道德底线。亨利认识Bang后,对Bang的崇敬和依恋让他对Bang和Judith的关系很满意。甚至后来,当亨利得知邦和撒登家族的血缘关系后,他也跟着邦,试图用历史上血亲的例子来说服邦。亨利仍然赞成邦德和朱迪思的结合,知道他们是亲兄弟姐妹。本质上,他已经抛弃了人类社会道德的底线。至于Thadden,他从来不考虑Bang和Judith之间的禁忌,只考虑Bang的1/16黑血统。福克纳向读者表明,三人的伦理道德形同虚设,失去道德底线的萨德本家族灭亡是必然的结果。
押沙龙,押沙龙!小说中的国家代表了不可磨灭的种族创伤形象,混血和身份缺失直接导致了身份的丧失。从小被抛弃的邦果进入百里堤庄园,与朱迪思订婚,并以乱伦婚姻相威胁,只为得到撒登的认可,但撒登拒绝给邦果任何认可的暗示。杰弗逊镇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即使有一滴黑人的血也会被认定为黑人。在撒登看来,Bang 1/16的黑人血统已经让他们父子之间的亲情荡然无存。他建造百里庄园的梦想是建立在纯血统的基础上的,这是在黑人奴隶制下获得的种族特权。这是他要以亨利为代价来维持的,也是他王国崩溃的致命原因。
南方的历史罪恶在于牺牲黑人的权利来保证南方上层白人的特权。深受南方种族思想影响的亨利可以容忍兄妹间的乱伦,但绝不会允许像朱迪思这样的“南方淑女”被一个黑鬼玷污。相比与家族荣誉相关的血统问题,乱伦只是家族的事情。在没有人知道黑血的前提下,Bang可以算是时尚和完美的化身,但他的身世被揭露后,瞬间成为众矢之的,最终死在亨利的枪下,成为种族主义的牺牲品。邦的悲剧反映了福克纳对南方传统思想的沉思:白人既要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黑人兄弟,又要捍卫自己家族的荣誉。身份异化的混血儿的境遇甚至比真正的黑人还要悲惨。无论如何,黑人依然有自己的身份和群体,有同类的认同,而混血儿则永远被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明显的种族创伤无法愈合。押沙龙,押沙龙!”或明或暗地写了许多混血儿的悲惨命运。邦德死后,朱迪丝刻意训练邦德的儿子像白人一样生活,但他却娶了一个纯黑人血统的女人。而克莱蒂则用火焚烧了百里堤庄园,他自己也葬身火海。萨德本的后代相继死去,邦邦的傻逼孙子吉姆成了唯一的后代,总是在百里地庄园的废墟中徘徊,暗示着它曾经的辉煌。借助于黑白混血儿这一边缘群体的命运,以“血缘”区分族群的南方社会真相昭然若揭。
“福克纳使用了基督教典故中的谋杀和乱伦原型,并进一步提醒我们古代俄狄浦斯神话中的乱伦和谋杀。这样,小说的种族主义主题就超越了纯粹的历史、时间和空间,成为一个沉重而严肃的人类问题。”种族歧视带来的悲剧在小说《押沙龙,押沙龙!小说中的三个男主角被完美的展现出来。托马斯·萨德本(Thomas Sadeburn),一个来自密西西比河的贫穷白人男孩,在一个富人的庄园前被黑人看门人告知,他没有资格从前门进入。从这一刻起,萨德本下定决心要变得富有,建立自己的王国,并传给后代。他娶了一个西印度群岛的富家女,但在得知妻子和儿子都是黑人血统后,他无情地抛弃了他们。塞登对儿子的遗弃揭开了这部小说悲剧的序幕。他的长子查尔斯·邦德来他的庄园想得到他的认可,但被拒绝了。在他的心目中,白血的纯度超过了父子之间的血缘关系。查尔斯·邦德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他不惜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但他又极力想得到别人的认可,但同时又抛弃了自己的黑人血统。老萨德尔的完美接班人亨利的人生观和他的父亲一样——种族主义思想,白人血统的纯洁成为压倒一切的原则。当亨利不知道查尔斯·邦德的真实身份时,他对邦德十分尊敬和钦佩,并且对邦德要和朱迪思订婚的消息感到由衷的高兴。但是当他得知邦德是黑人后裔,并且邦德坚持要和朱迪思结婚时,亨利开枪打死了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此时的亨利否认了邦德是哥哥的身份,他只觉得有责任维护妹妹的纯洁,不被玷污。萨德本和亨利拒绝建国如出一辙,深刻反映了种族主义思想对美国社会的影响。
在《典当》中,福克纳揭示了具有代表性的混血儿群体和黑人女性所遭受的种族创伤,多层次地向读者展示了这种邪恶制度的起源、非人的罪行以及由此造成的无法治愈的创伤。福克纳在反思人类的谬误,触及人类深深的创伤的同时,也坚定了自己的希望和信念:被心灵震撼的人类,一定会觉醒,一定会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一定会努力治愈自己的创伤,希望的强光一定会照亮他们受创伤的心灵。
押沙龙,押沙龙!它被认为是福克纳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萨德本家族的故事是描绘南方社会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这也正是小说波澜壮阔的地方。旧萨德本王国的建立和崩溃,表现了罪恶的奴隶制导致道德沦丧后人们的冷酷无情。福克纳深刻揭示了人性扭曲的社会原因。在充斥着暴力和乱伦的丑恶场景下,他深刻地阐释了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冲突,试图“按照自己的道德价值观表达自然、社会和历史,确立自己的道德理想”。建立这一理想的目的是作者能通过这部小说的创作唤起人们对美德的渴望。此外,这种欲望也赋予了他的作品时代精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小说结尾,萨德本的庄园消失在大火中,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意味着新的生命和希望。“因为在福克纳看来,人类是不可毁灭的,要经历从毁灭到重生的过程才能获得自我完善。他关注的是人类如何从艰难的现实走向未来。”神话模式
押沙龙,押沙龙!威廉·福克纳是全盛时期的作品,借用神话和典故,运用多角度叙事和意识流手法和技巧。书中的故事与《旧约·撒母耳记》中的古代传说相吻合。托马斯·萨德本对应大卫王,亨利对应押沙龙。亨利枪杀查尔斯的情节与押沙龙为了保护妹妹而杀死同父异母的弟弟阿姆宁是平行的。
多角度叙事
书中有四个叙述者,罗莎·科德菲尔德、康普森、昆汀和昆汀的同学史瑞芙。前三个角色都出现在约克纳帕塔法系列的其他小说中。四位叙述者都极力维护自己叙述的权威,同时攻击他人的权威,这使得小说具有复调的特点。对昆廷来说,撒登在很多方面都是英雄,而不是种族主义者。然而,什里夫认为萨德本的种族主义是必要的,值得批评。在罗莎·科德菲尔德小姐看来,托马斯·萨德本来就是一个“魔鬼”,“恶毒的恶棍,魔鬼”。而康普生则有着客观的看法,认为萨德本的一切,无论好坏,都是他应得的。福克纳的写作风格使小说显得扑朔迷离,错综复杂,读者很难简单地从中归纳出一个确定的意义。
正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所指出的,这部小说纯粹是解释性的。几个角色——罗莎小姐、康普生先生、昆廷和史瑞芙——试图解释过去。这些数字是老太太和乡绅律师。大学生,表情复杂,各有各的复杂。他们所描写的人物叙述大多比较复杂,各有各的独特方式,比如托马斯·萨德本对宫廷语言的模仿。他们(讲述者和被讲述者)也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吞吞吐吐,想说话。没错,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有时候是懵懂无知,有时候是刻意掩盖细节。这给读者一种“龙不见首,虎不见尾”的感觉。然而,美妙之处就在于这些冗长、复杂、抽象、矫饰的词汇(书中很多作家或作者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创造了英语中称之为“造币”的词汇,即“自己赚钱”),它们时不时像一道强烈的闪电从乌云的缝隙中出现。读押沙龙,押沙龙!喜欢听汉德尔、巴赫等大师的一首多声部的《康塔塔》(Cantata)。男人和女人的声音之间流淌着一种隐藏的张力,比如“耶稣死了”、“啊,他死了”、“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了”、“有人出卖了他”。
押沙龙,押沙龙!小说中的叙述者都是不靠谱的叙述者。罗莎、康普生、昆廷和史瑞芙是小说中的四个叙述者。他们在年龄、性别、经历、出身、教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对事物的看法往往不一致,导致在同一事件上有很多分歧。在这些影响叙述者叙述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叙述者与旧南方的关系。作品中的撒登故事是一个古老的南方故事的象征。它不仅象征着旧南方的勇敢、浪漫和传奇,也象征着旧南方的邪恶、野蛮和人性的毁灭。叙述者与其说是在讲述撒登的传奇故事,不如说是在表达他们对旧南方的态度。叙述者与旧南方的关系以及对旧南方的态度成为影响叙事的关键因素。四位叙述者与旧南方的关系,按亲疏顺序,分别是罗莎、康普生先生、昆廷和什里夫。罗莎是所谓的“南方淑女”。她是南方繁荣与邪恶的见证人,也是南方旧制度的受害者。在伦理、传统和父权制的压迫下,她过着孤独的生活。她内心充满怨恨,不惜妖魔化南方,就像她口中被妖魔化的人物萨德本一样。康普生先生将古老的南方浪漫化和传奇化了。他没有赶上南方那个浪漫传奇的时代,所以只能在老南方的传说中回忆过去。昆廷是最复杂、最深刻的叙述者。作者写道:“他(昆汀)此刻似乎在听两个不相干的昆汀在说话——一个是准备去哈佛大学的昆汀·康普生——另一个是昆汀·康普生。他太年轻了,不可能是鬼,但他还是合适的,因为他和她(罗莎)一样,都是在南方腹地出生长大的。这充分说明了昆廷对旧南方态度的矛盾。他讨厌南方,但他是老南方的一部分,或者说老南方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对老南方一直在爱恨矛盾中挣扎,他的叙事是爱恨融合。史瑞夫是南方的旁观者。他的加拿大身份(既不是来自南方人也也不是来自北方)使他能够从一个更客观的角度来看待南方人和南方的故事。但正是这种客观的地理距离造成了他对南方的疏离。毕竟他对南方的解读是Shreeve式的南方,而不是现实的南方。
哥特族的
罗莎是萨德本的妻子艾伦的妹妹,但她比她的侄女朱迪思小4岁。她是活着的唯一一个见过萨德本本人,经历过一些萨德本家族经历的人。因为年龄小,她是所有叙述者中知道的最少的一个,除了一些关于她自己的事情,尤其是关于年轻时的萨德本。她的叙述以典型的哥特式场景开始。罗莎像《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孩子》,“在一个光线昏暗、空气闷热、窗帘紧闭的房间里呆了43年”,讲述了一个“鬼”的故事。这部小说从一开始就把我们带入了一种可怕而神秘的哥特式氛围。这个封闭的布满灰尘的房间是一座哥特式的“城堡”。
押沙龙,押沙龙!秘密比其他小说都多,不管最后有没有解开。比如萨德本的财产和资金来源,萨德本和岳父的交易等等。小说展现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国家的祖先和种族;为什么萨德不同意他和朱迪思结婚;为什么亨利放弃了他的继承权;Bang的尸体上是谁的照片,他的目的是什么;塞登是否去过新奥尔良,去做什么;萨德本和罗莎说了什么让她一辈子活在仇恨和愤怒中;罗莎是怎么知道萨德本庄园藏着什么的?沃尔什为什么要杀萨德本等等。所有这些令人费解的事情使小说更加神秘和哥特式,并鼓励读者自己寻找答案。
追寻谋杀和刺探秘密是哥特小说中常见的事件。谋杀和自杀是这部小说的主要事件。其中8人非正常死亡:1人死于自我监禁,1人冲向警察自杀,2人自焚死亡,另有4人被谋杀,包括萨德本本人。在这些死亡中,邦被亨利枪杀是小说中的关键事件,也是一个“谜”。三章都以这种死亡结束,但都没有指出其根源,从而加深了神秘感。这部小说,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开这个谜团。然而,在试图解开这个谜团的同时,叙述者引出了更多的谜团。
特性
打开这本书,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是一团丝,差不多十行,作者在标点符号的使用上极其吝啬。我写的是一个闷热漫长的夏日午后,两个人相对闲坐的场景。这句话有一种昏昏欲睡,难以为继的效果,这正是作者的目的。他给读者一种特殊的历史感、沉重感和窒息感。对于福克纳为什么一定要用这样纠结的问题,评论家沃伦·贝克认为:“不是为了达到客观现实主义,而是为了表现主题。这种展示,由于使用了极其丰富有力的语言,被提升到了想象力的最高峰。”福克纳认为,只有使用某些复杂的形式,他才能随心所欲地表达他心目中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