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美国侵略中国的史实
中美签订《王霞条约》也是因为传教士。1844年,《中英条约》刚签订不久,美国传教士裨治文鼓动美军司令加尼向清政府勒索最惠国待遇。彼得·帕克专程赴美游说美国政府派使节来华与中国皇帝签订条约。他提出了六个理由,都是基于美国侵略者的利益。他指出,“不应该忘记,每年价值12万美元的交易是值得维持和保护的。”1843年3月,美国任命加勒。卡伯·库欣(他的兄弟约翰)。长期在中国从事鸦片走私的迦勒·库欣为全权代表,带着三艘军舰前往中国。传教士彼得·帕克和裨治文得到了教会的允许,成为教会的中国秘书。清政府本不想与美国签约,但彼得·帕克劝迦勒·库欣使使团受到军舰威胁,不断向使团提供中国的情报和动向,使美国使团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武力恐吓清政府,迫使其坐到谈判桌前。美国起草了条约并将其翻译成中文,彼得·帕克和裨治文参加了谈判。彼得·帕克在日记中写道:“在第一次谈判中,我们谈到了条约草案的第十七条,关于'美国人民不得不在通商口岸租地建造自己的建筑物,并设立医院和葬礼场所'……在'医院'和'葬礼'之间加上了'和礼拜堂'这几个字……当这个楔形的'和礼拜堂'被加到中美条约中成为第十七条时,我觉得只是为了这个成就。”这为在不平等条约中加入传教内容开辟了道路。彼得·帕克还提到,“他(指凯莱布·库欣)愿意采纳任何与条约有关的问题的所有建议,只要我想好了,决定了。”在谈判过程中,彼得·帕克还利用他的父亲、中方谈判代表潘石城做了一次操作,从潘那里获得了中方谈判团的内幕消息,使美方在谈判中处处处于主动地位。一位传教士说:“欧洲人用大炮打不开中国的大门,彼得·帕克医生却用手术刀撬开了。”在传教士彼得·帕克、裨治文和卫三畏的帮助下,中国政府被迫接受了比《南京条约》更为苛刻的《中美王霞条约》。这个条约包括了除割让土地赔偿之外,英国所订立条约的几乎所有内容。有些条款比英国条约对中国主权的伤害更大。在《南京条约》中,“协定关税”是“公平谈判规则”的说法含糊不清。《王霞条约》明确规定,“如果中国将来想改变税收条例,必须与美国领事官员协商。“半殖民地中国”的“协定关税”制度是美国人建立的。还规定了领事裁判权,包括所有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地域不限于通商口岸。如果一个在中国的美国人被指控什么事,不管指控者是谁,“中国官员不许过问”,只能由美国领事处理。《王霞条约》进一步明确了半殖民地中国的领事裁判权。《王霞条约》还规定美国人可以建立医院、教堂等。在中国的通商口岸,从而为美国获得了“最惠国”待遇的特权。此后,美国成为第一个在中国获得治外法权、传教权和土地购买权的国家。美国使团大使凯莱布·库欣(Caleb cushing)在给一位美国参议员的信中说,“的确,在最近与中国的谈判中,最重要的工作,如果不是不可或缺的话,是由美国传教士承担的,特别是裨治文博士和彼得·帕克博士。他们具有熟悉中国语言的罕见资格,这使他们能够胜任使团的翻译工作。他们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深刻理解使他们成为有价值的顾问。“彼得·帕克就是因为这一功绩而步步高升,并于1855年被任命为第一任美国驻华传教士公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