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淹没商城县
根据下面这篇文章,应该是清朝道光年间(1843),或者是明朝明神宗万历年间(21+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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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涝:960年(宋太祖剑龙元年)至989年(1949)期间,豫南发生雨涝灾害270年,占总年数的27.3%,平均314年发生一次洪涝灾害。其中,一般渍涝灾害为211年(指降水持续时间、多雨月份、河流洪峰不高),共57年重渍(两个以上地区河流发生洪水,使河流两岸农田减产,灾情严重)和2年特大渍涝(两个以上水系发生洪水,河岸决口,房屋飘移,大面积粮食绝收)。在这270年的涝年中,遭受涝年或年的人数达到43次,平均14 ~ 15年一次。据《固始县志·乾大修》记载,明神宗万历21年(1593)雨季异常多雨。“七月二十七日(注阳历八月二十三日之夜),南山饺子齐起,一场雷雨肆虐,淹没半山腰,人畜随雨而倒,留下无数居民在市集和芦舍。成千上万的英、豪、来投喂,来投奔国家,这是几十年不遇的灾难。”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淮河泛滥,人畜受伤。信阳大水溪河水泛滥数里,沿河多处居民被淹,房屋倒塌,无数人畜漂流...晚上下了大雨,紧接着又是风雷大作,水涨得厉害,高过屋檐,河水容不下。河庙前石桥断,水绕北绕东。居民们从梦中惊醒,无数次逃离和溺死...【1】嘉庆县志载:公元961年(宋太祖剑龙二年),“雨害庄稼,地航”。1163(南宋孝宗隆兴元年)“光州被淹,城郊被淹,房屋、圩田、军事基地受损。长时间绕城航行的人淹死了很多人,雨水越积越阴越苦,洪水越受益。“(2)历史上,平地泛舟,粮草告罄的悲惨景象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