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展历史
导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是一个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4年7月签署的协议,它于1945年12月27日与世界银行建立。它于1947年3月1日开始运作,并于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在运作上有自己的独立性。总部位于美国DC华盛顿州。金砖四国的财政部长表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资格必须改革。截至2011年6月,共有187个成员国,约2,700名员工来自140个国家。历任总统传统上由欧洲人担任。总裁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首席雇员和执行董事会主席,由负责该组织运作的三名副总裁协助。2011年6月28日,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当选新一任主席,任期5年,任期将于2011年7月5日开始,成为该组织自1944年成立以来的首位女性主席。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则,总裁提名副总裁,提名需要董事会最终批准。宗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稳定国际汇兑,消除阻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促进货币问题上的国际合作,通过提供短期贷款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时对外汇资金的需求。其资金来自成员国认购的股份。各成员国的份额由该组织根据国民收入、黄金和外汇储备、进出口贸易额、出口波动性等经济指标确定。成员国的主要权利是按其份额借入外汇。主要职能: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每个成员所认缴的份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每个成员都拥有与其在世界经济中所占比例大致相符的份额。成员国的份额决定了其向IMF出资的最大额度、投票权以及可以从IMF获得的贷款额度。美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份额最大,因此它的态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2008年4月29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会投票通过了关于配额和投票权的改革方案。该计划将适当增加发展中国家在该组织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2009年9月,G20匹兹堡峰会召开,会议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结构改革是此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根据会议决议,发达国家需要向发展中国家转让部分配额,发展中国家的配额将从43%提高到48%。这是该组织发展史上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和发言权具有积极作用。成员有提款权,即按其已缴股份的一定比例借入外汇。1969年创设了“特别提款权”这一货币(会计)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补充,以缓解部分成员的国际收入赤字。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信息,并接受本组织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的监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一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由来自各成员的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组成,通常是各国的财长或央行行长。每年9月召开一次会议,每个理事会独立行使自己的投票权(每个国家投票权的大小由缴纳的资金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处理本组织的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赋予的一切权力。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业务。任期五年,可以连任。还有三个副总裁。传统上,历任总统都由欧洲人担任。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视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委员会将在政策合作和协调方面,特别是在制定中期战略方面发挥充分作用。委员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举行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