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教授模仿了勾践的王者传说?

荆州铸剑大师徐广国

对于湖北省博物馆的质疑,荆州皮都青铜艺术研究所所长常恒表示,这是越王勾践剑的复制品,不违反国家一级文物复制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文物复制是指按照原有的形状和风格制作基本相同的产品。常恒说,他们并没有按照原著开模,只是根据现有的社会信息去研究、观察、探索、模仿。其高度仿真的苟剑的尺寸与原作不同,因此是仿品而非复制品。同时,湖北省博物馆有人说“‘高仿’剑与真品差别很大”,说明越王的高仿勾践剑是仿制品。我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文物不能复制。

荆州郫都青铜艺术研究所还获得了荆州市文物部门的批准,模仿越王苟简佩筠。4月29日,荆州市文物局[2004]16号《关于允许生产销售越王系列高仿剑及其他高仿青铜艺术品的批复》称,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原则同意该所生产销售荆州市出土古青铜器仿制品,由荆州市文物局负责监督生产。常恒说,越王勾践的自拍杆是江陵王山一号墓出土的,属于仿制范围。

关于是否解谜?常恒说,徐广国研究越王勾践的剑,追求剑的人文价值、思想文化内涵和无与伦比的艺术美感。他想通过自己摸索的方法和手工来模仿和发展剑的形状、图案、光泽和魅力。它的评价标准不是科技,而是审美。他在手工坊解开的很多谜团,也是专家们正在研究的课题。可以说两者是一样的。常恒说,徐广国非常激动地说,经过上千次的实验,他用原始的手工方法复制了越王勾践的剑,解开了铸剑之谜。作为一个民间工匠,他追求的是古剑本身的文化底蕴。他不可能拥有专家所说的先进仪器。古代欧冶子没有采用质子X射线荧光非真空分析技术,所以他创造了永恒的“神剑”。

“模仿”或“复制”成为焦点。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复制必须经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荆州郫都青铜艺术研究所申报的越王勾践剑“高仿”是仿制品吗?它已经成为湖北省博物馆和该研究所之间的争议焦点。

荆州皮都青铜艺术研究院表示,“高仿”属于仿制范畴,与复制有本质区别。他说,文物仿制历史悠久,作为一种产业随处可见。政府可以管理规范,专家可以讨论甚至争议。但如何看待文物仿制,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并不违法。

对此,湖北省博物馆一位负责人表示,荆州郫都青铜艺术研究院刻意推广“高仿真”,并在全国各种媒体上大规模宣传。这是文字游戏,实际上是用“高仿真”代替了“抄袭”;而且“高仿真”剑除了刻有“勾践自行剑”八个字外,没有任何文字符号,就像真的勾践剑上的八个字一样,这是明目张胆的造假,会直接导致假文物的泛滥。

对于此剑的收藏者湖北省博物馆为何不临摹的问题,湖北省博物馆原馆长陈忠兴研究员表示,众所周知越王勾践简佩筠是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的国宝,至今已在海外展出三次,被海外媒体誉为“中国重量级国宝”。它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用“引人注目”来形容。它的复制工作必须非常仔细,不允许任何错误。而且勾践的剑复制难度很大,要达到原作的技术水平还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