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史料?

赣州的名称始于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历法中有两种学说:一种是以治赣县的州名命名;此外,张与龚二将合并于登州。赣州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吴、越。秦朝属于九江郡。汉代属张羽县(江西宜都、南岔县),后属庐陵县。三国·吴栋五年嘉禾解析(236)庐陵县位于庐陵南部,是扬州的首府。西晋太康三年(282),改南康郡,迁江西(今章贡区),属江州。隋开帝九年,南康郡废于前州,大业初复南康郡。唐代的前州,贞观元年(627年)属江南路,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路。五代梁属军,五代南唐改称军。宋初又叫乾州。淳化元年(990)乾州南康、大禹、上犹别设南安军解析。绍兴二十三年改赣州,属江南西路。元是南岸路和赣州路,属于江西省。明代为南安、赣州府,属江西承宣局。清代又增设宁都直隶府。民国时设置赣南路,分为赣南和宁都两个地区。

1949年8月,赣州各县相继解放,成立赣西南行政区,辖赣州、瑞金、吉安三市。赣州地区辖赣州市及江西大余、安远、黔南、崇义、龙南、定南、南康、上犹、信丰六县10。瑞金区辖广昌、宜都、石城、会昌、瑞金、宁都、兴国、寻乌8个县。

1949 11年6月撤销赣州地区,市县归直隶江西西南行政区;瑞金地区更名为宁都地区。1951 6月17日撤销西南行政区,恢复甘州区。现在赣州所有的县都属于甘州区和宁都区。8月29日1952,宁都区并入甘州区,广昌县划归抚州区。

1954年5月改称甘南行政区,广昌县属之。1957年,杜愚、寻乌、黔南、大余四县分别更名为杜愚、寻乌、全南、大余四县。

1964年5月,甘南行政区更名为甘州区。1971年1月更名为赣州地区。8月,1978,甘州区行政公署成立。1983 10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1994瑞金撤县设市。1995南康撤县设市。

1998 65438+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地区由地改市,原赣州市改为章贡区,辖区不变。1999年7月1日,地级赣州市正式成立。

截至2003年底,全市总人口806.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74万人。截至2004年底,全市总人口81.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49万人。

截至2005年6月65438+2月31,赣州辖1市辖区,15县,辖2个县级市,7个街道,138镇,144乡,1民族乡。(另一信息:138镇,145乡,8个街道,5个行政区,10林场)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建立南岔县,划归九江县,这是赣南政权建立的开端。

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设张羽郡,治南昌,领18郡,其中赣南3郡划归南岔郡(约辖南康、大余、上犹、崇义、新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和赣县(。西汉末年,张羽县改为九江县。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九江县改名为张羽县,南支改为叶楠,赣南三县仍归其管辖。兴平元年(194),分张羽县、庐陵县,赣南三县划归庐陵县。

三国·吴栋嘉禾五年(236),庐陵郡在庐陵南部设校尉,统治杜愚,隶属扬州,统领杜愚、赣县、平阳(从赣县分出,即兴国之年)、杨度、揭阳(析杜愚白鹿营设杨度;析北洋郡为首府,后改为揭阳年)、南安郡(从叶楠分出,辖南康、新丰、陇南、定南、全南)和叶楠郡(辖大余、上犹、崇义)。金太康元年(280),南安改为南康,杨度改为宁都,平阳改为平谷。

西晋太康三年,庐陵南部一校尉被捕,设南康郡治都,叶楠并入南康,辖六郡。五年(284),揭阳改北洋。十年(289年),干县划归格木城(今章贡区湖港一带的年号)。元康元年(291),南康郡改为江州都督府。永和五年(349),县治由杜愚迁至赣县(章贡与贡水之间,今章贡区)。南北朝梁大宝元年(550),南康郡地改为广东省东衡州始兴县。陈太鉴十三年(581),大禹调任广东东衡州安远县。

隋开帝九年(589),南康县改前州,后转洪州。平谷并入赣县,叶楠并入南康,华乾并入宁都。十三年(593),北洋郡设立石城场,并入宁都。乾州领4县:赣县、杜愚、南康、宁都。

贞观元年(627年),唐前州属江南道。永春元年(682年),南康东南部恢复南安郡(约新丰、陇南、定南、全南元年),乾州领五郡。神龙元年(705),恢复大禹郡,前州领6郡。天宝元年(742年),南安改名新丰县,将原南安土地划为百丈泉,后改为黔南镇。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路。贞元四年(788),益都三乡、新丰一里分安远郡,乾州领7郡。天佑元年(904),于都县设胡翔镇为瑞金监。

开平三年(909),乾州属梁。民国四年(910),钱、邵二州成立军;南唐元元年(937),白胜军改为赵信军,乾州属之。干化元年(911),南康郡的土地被划上犹太田。宝大十年(952),上犹场改上犹县,次年瑞金监改瑞金县,黔南场为龙南县,石城场为石城县。至此,乾州领11县:赣县、宜都、新丰、南康、大余、华乾、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

宋开宝八年(975),赵新军改为军事国家。大平兴国元年(976年),军州改前州,转江南西路;七年(982年)连江镇七乡及庐陵太和部分县设兴国县,县东南六乡设九州镇会昌县。前州领先13县。淳化元年(990),前州原辖南康、大余、上犹三县,另设南安军,治大余。前州引10郡,转江南西路。宣和三年(1121),龙南县更名为黔南。绍兴二十三年(1153),校对员董以“钱”字为虎头,前州名为“虎头城”,实非善名。他呼吁改名,改乾州为赣州(两江合并之年),故名赣州。同时,华乾县更名为宁都县,黔南县更名为陇南县。

元十三年(1276),江南西路改为江西省,赣州、南安划归江西省。至元十四年(1277),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政、南安路总政。下属和领导县里一如既往。

武二年(1365,元至郑二十五年),甘州、南安道改为府道。明洪武十八年(1385),江西分为五路,赣州、南安均为岭北路。成化十三年(1477),在赣州设北浔岭路,赣州、南安属之。弘治七年(1494),赣南总督都察院设在赣州,称乾元。郑德十一年(1516),巡抚置邵婷、南安、江西赣州、广东邵州、南雄、湖南郴州、福建汀州。郑德十二年(1517),从上犹、南康、大余三县划出部分辖区,设立崇义县,隶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四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设岭北、岭东、岭南、张南四路,统一于乾元。岭北巡守两路,治赣州,赣州、南安划归之。隆庆三年(1569),从安源、新丰、陇南三县划出一部分定南县管辖,划归甘州专区。万历四年(1576),在昌宁县设置原属安远县管辖的15堡,划归甘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先12县,南安府领先4县。

清顺治十年(1653)至康熙八年(1669),先后废止南甘守府、巡守两种方式。康熙十年(1671),设赣南路巡抚,辖赣州府、南安府。雍正九年(1731),赣南路巡捕改为济南江西路巡捕,并增设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宁都县升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县、石城县,是赣南赣州州、南安州、宁都直隶州建立的开端。同年改为巡察济南-江西路作为济南-江西的警备路,并增加宁都-直隶府的管辖范围。

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年),设厅于县,县为直隶省。民国三年(1914),江西境内有浔阳、张羽、庐陵、赣南四路。赣南路辖赣县,领17县:赣县、宜都、新丰、兴国、会昌、安远、昌宁、陇南、全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犹、崇义。民国15年(1926年)废弃赣南路,在县城设立直隶省。21 (1932)年,全省划分为13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属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于年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设立赣州,辖赣县、南康、新丰、上犹、崇义、大余六县。第十二行政区有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宜都、会昌县。第十三行政区位于陇南,辖陇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五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第十一、十三行政区合并,改称赣南行政公署。先建立大禹,后迁都赣州,通往11郡。民国二十四年(1935),全省划分为八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第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为赣州,辖赣县、南康、新丰、大余、上犹、崇义、陇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第八行政区有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宜都、兴国7县。

18年至23年(1929年至1934年),赣州大片土地成为中央革命根据地,赣南各地相继建立苏维埃政府,分别隶属江西、湖南、广东、江西四省苏维埃政府。公元1934年8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