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的审计方法

机构编制管理的审计方法

机构编制管理事关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配置,涉及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有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些审核方法,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和确定领导职数,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由于历史原因、现实需要等主观因素,机构编制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等级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县(市、区)机构总数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机构限额;二是未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或事业单位或提高其级别的。比如,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机构编制,但已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业单位;三是未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或提升级别。

(2)领导干部人浮于事的问题。具体表现:未按规定报人事部门和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调配领导职数以外的干部。比如,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岗高任”的方式提拔超出机构规格的干部;违反规定,以干部名义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擅自出台“土地政策”,以职务和职级奖励领导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

(3)混岗问题。具体表现:一是行政机关以工作需要、人员编制不足、长期借调为由,混合编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二是事业单位调入人员仍保留原工作单位行政编制身份。

(4)聘用编外人员的问题。具体表现:各部门、各单位擅自招聘或聘用编外人员承担辅助性、临时性、季节性或特殊技术岗位,例如,在公安、教育、城管、市政、卫生、畜牧兽医、计划生育等部门和单位,从事司机、炊事员、治安协管员、环卫清洁工、门卫、收费员、打字员、兽医防疫员、计划生育员等工作。

(5)单位和个人“空饷”问题。具体表现:一是单位“吃空饷”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不按单位人数和实际数编制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问题;二是个人“吃空饷”的问题。指未在岗、已调离岗位、被判刑或降职、辞退的人员仍在原单位、原职级领取工资、津贴的问题。

二、机构编制管理审核方法

(1)合理确定审计范围。机构编制管理涉及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有关群众团体、机关事业单位,被审计单位数量较多。如果时间和力量允许,可以进行全面审计,否则只能合理确定范围,进行有重点的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可以确定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对直接负责和参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财政局等管理单位进行审计,摸清总体情况;二是对县(市)委办、政府办、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城管局、法院、公安局、重点中小学等人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全面收集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机构和管理部门多,信息分散,需要多个单位和部门提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两办提供党政各部门“三定方案”,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二是编办提供县(市)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年度机构编制核定工作结果、副处级以上机构名录、政法专项编制及使用名单、上级下发的机构编制调整通知文件、实名制的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编办下发的编制通知等与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的材料;第三,机构登记管理局提供机构设立清单和登记机构核查信息清单;4.组织部门提供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文件、副科级以上干部花名册、副科级以上干部自查名单、副科级以上干部分项名单、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病长期(半年以上)请假报告、签署意见;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人员考核的副处级名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新增外来人员工资的程序和内部调入人员工资划转程序的相关信息;六是财政局提供收到编办下达的纳入财政预算通知、办理新进或调动人员工资统一发放手续等相关资料;七是纪委监察局提供的免职、降职、辞退等处分决定;八是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判决书,九是有大量部门和单位提供本单位审计期间的工资发放表和拨付渠道、所有人员(含编外人员)花名册、人员编制卡、与编外人员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个人因病长期(半年以上)请假报告、单位签署的意见等与组织编制管理相关的材料。

(C)面向问题的比较和验证。根据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类型,逐一查阅各被审计单位的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比进行审计核实和问题识别,进而总结总体情况。

1.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级别的审计办法。通过对编办提供的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组织部提供的副科级以上机构名录、副科级干部花名册进行收集、审核、比对,找出擅自设立机构的问题。

2.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的审计方法。一是掌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自查结果。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6月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超编干部的通知》,各县(市)对超编干部问题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二是收集、审核、比对副专业以上机构名录、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计划中的领导职数、上级批准的干部职务调整通知文件、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文件、副处级以上干部花名册和副处级以上干部考核分表, 并找出副厅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的超职数问题,要求组织部门说明原因,便于落实责任。

3.混合岗位的审计方法。收集、审核、比对各部门、各单位“三定”方案中各类人员编制、上级下达的组织人员编制调整通知、审计期间工资发放表及支出渠道、年度考核分项清单、所有人员花名册、人员编制卡等材料,查找混岗问题。这类问题重点审核核实新员工的姓名、现任职务、人员编制性质、调入审批程序、工资待遇、经费来源等。

4.编外员工问题的审计方法。收集、审核、比对各部门、各单位“三定”方案中的各类人员编制、上级下达的组织调整通知、审计期末各部门、各单位全员(含编外人员)花名册、编外人员工资发放表、支出渠道、与编外人员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查找部门、单位编外人员存在的问题。

5.单位和个人"吃空饷"问题的审计方法。首先是掌握当地自查情况。各县(市)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吃空饷”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向上级报送“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二是全面收集、审核法院作出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决书,纪委监察局作出的撤职、降职、开除等纪律处分决定,被审计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表及支出渠道,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子清单, 本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留用的干部职工长期(半年以上)请假报告、重点中小学现有教职工花名册、工资奖金或班级津贴发放情况、本学期教学安排等材料,结合干部职工、教师和学生,

(四)以审计促改革,发挥审计作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深化整个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在机构编制管理审计中,要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