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律文件是迅速的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804年颁布实施。经过多次修改,它在法国仍然有效。最初命名为《法国民法典》,1807年更名为《拿破仑法典》,1816年更名为《民法典》,1852年更名为《拿破仑法典》,但从1870年起,习惯上一直沿用。

法国民法典于3月21804日通过。除总则外,法典分为三部分,法国民法典第一版封面为2281。第一部分是属人法,包含对属人法和亲属法的规定,实际上是关于公民权利的主体。第二部分是《物权法》,包含了对各种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实际上,它是关于静态的公民权利的客体。第三部分叫做“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内容相当复杂:首先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其次规定了债法,附质押抵押法;最后,规定了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这一部分实际上是关于民事权利客体从一个权利主体转移到另一个权利主体的各种可能性的规定。

这一准则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自由与平等、所有权和契约自治。

1787宪法

美国宪法,俗称美国宪法或美国宪法。

它是美国的根本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1787年5月,美国各州代表(当时为13)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同年9月15日,制宪会议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89年3月4日,宪法生效。后来又增加了26条宪法修正案。

美国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肯定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宪法原文由一个序言和七个正文组成。它规定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规定了国会的组成;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总统选举的界定方法;司法权属于美国最高法院,规定最高法院的组成;各国的相互关系和义务;提出和通过宪法修正案的程序;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是国家最高法律;本宪法将在九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后生效。这部宪法表明,美国在世界上第一次创立了不同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民主共和国和不同于议会内阁制的总统制,使美国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国家中央政府的联邦制国家。这种政治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后来被许多国家模仿。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是指美国宪法中的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当美国宪法草案提交各州议会批准时,有人提出宪法不能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质疑。

在这方面,支持宪法草案的联邦党人向美国人民保证,权利法案将在国会第一届会议期间加入宪法。宪法通过后,第一届国会召开。大多数成员支持提出人权法案,并在宪法中保护相关权利。

起草权利法案的任务落到了詹姆斯·麦迪逊身上。麦迪逊开始在弗吉尼亚权利法案的基础上起草权利法案。还商定将权利法案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纳入宪法,以避免冗长的宪法批准过程。

1789最初提出了12条修正案,但有两条未能通过。17910 12 15,其余的10修正案获得通过,成为现在所谓的权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