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为什么要分权?
为了防止地方割据势力的历史,宋太祖主要采取了任命文官知州、编练皇军、安排转运等加强地方控制的措施。
从皇帝直接掌控军权开始,地方军事、政治、财政、司法权全部收归中央;中央集权是通过中央政府的分权来实现的。但最突出的特点是削弱地方势力;一方面有利于有效巩固统一,防止分裂,但另一方面又导致地方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官浮于事。?
实现“事权划分”的途径:
第一,分将军权,比如把皇军的指挥权一分为三,设立枢密院,把军权和军权分开。
二是分权,如设置谋士、唐使、三秘,以划分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权。
三是划分地方权力,由军权、行政权、监督权、财权、司法权分别掌管地方军权、行政权、监督权、司法权,相互制约。
扩展数据:
北宋统一南北:北宋建立后,宋太祖采取“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战略方针,发动战争统一南北,基本上打平了南方的割据势力。979年,宋太祖的弟弟宋太宗消灭了最后一个割据政权北汉,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
北宋初年加强中央集权措施的意义和影响:铲除藩镇割据的基础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但过度的中央集权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政府机构重叠官员,财政支出巨大;陆军作战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地方财政困难。所有这些都留下了贫穷和虚弱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