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强是在哪一个条约中获得中国海关管理权的?

首先,关税自主权部分丧失。

19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纷纷设立关税壁垒,对进口商品征收重税,以保护本国经济。此时西方列强通过《南京条约》、《王霞条约》、《天津条约》攫取了中国的部分关税自主权,使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受制于人,并将进口关税限制在5%,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低的进口税。同时,出口税、内陆税、吨税的税率也受到限制,不能自主调整。

第二,海关的行政权力被部分夺取。

1853年9月,刀会起义军占领上海县城,江海关工作停止。外商趁机拒付关税。英国驻沪领事R. Aloock借机诱使海关监管人吴邀请外国人“帮忙收税”。1854年7月成立了由英、美、法三国领事各一人组成的海关管理委员会。英国人T. F .韦德(T. F. Wade)手握相当大的权利,雇佣了一批外国人代替海关监管人员征收关税,调查走私。在于1855年取代魏之后,他曾经试图染指全国的海关管理。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缔结的1858贸易宪章第十条规定:“总理大臣可以自由邀请英国人帮助征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开辟了牛庄(后改为营口)、邓州(后改为烟台)、天津、台湾省(台南)、淡水、潮州(后改为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11通商口岸,加上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开辟的广州、厦门、福州、镇江。其中,上海、广州、汕头等海关都聘请了外籍人士进行管理。

中国的关税虽然失去了部分自主性,但并不能有效保障本国经济的发展。但客观来说,中国关税的主导权还是在清政府手里。虽然有几个沿海海关聘请外国人担任监管人,但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染指全国海关管理权的阴谋始终没有得逞,中国海关的管理权仍然掌握在清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