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术发展史介绍
我们所说的魔法技术是指巫师的魔法力量和技术,用来描述他们召唤灵魂和预测未来的能力。wizard一词进入拉丁语,然后与古法语结合,产生了现代英语中的magic一词。
中世纪的魔术师都是学者。他们研究超自然的魔法,当时的人们相信他们有奇怪而神秘的力量。
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他们的活动,那就是变戏法。
然而,出版于公元1721年的《内森·贝利词典》将魔术师定义为“使用邪恶技巧召唤灵魂并与魔鬼对话的人”。
实际上,英语中的“变戏法”一词由两个词根组成:古法语(意为“共同的、联合的”)和拉丁语“jurare”(意为“诅咒”)。
从14世纪到18世纪,没有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敢自称魔术师,除非他冒着生命危险。
如果他真的那样做了,他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会被处以火刑。
随着18世纪初理性时代的到来,魔术师一词逐渐被用来指会表演戏法的人。
18世纪的杂耍者和我们今天所说的魔术师被称为杂耍者。
这个词源于拉丁语,后传入法语,12世纪被英语吸收,意为普通艺人。
这个词的杂耍感是后来加上的,也指能在空中表演抛物线接龙的人。
还有一群表演者正忙着从炼金术实验中获取灵感进行表演。
乔叟在他的《富兰克林寓言》一书中把这群人称为tregetours(意思是借助机器表演的魔术师)。
乔叟承认他从未见过他们的独特技能,只听说过他们。
这些人利用机械设备、灯光和音响来增强表演效果,其实类似于我们现代的魔术舞台
这个词最初源于古法语单词trasgeter,意思是通过或经过。
19世纪,用legerdemain(意为诡计,欺骗)一词来表示诡计。
这个词是法语leger de main的英文写法,意识很简单,就是“手中之光。”
19世纪,另一个形容魔法的词开始流行,即:声望。
特别是用来指诡计或者杂耍。
这个词是由法国人儒勒在1815年将两个拉丁词praestus(意为灵活)和digtus(意为手指和脚趾)组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