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好奇世界3里金坎子的故事,任务的时候没看。我请求告诉它。
墨绿色的书很多话不用说了,他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什么都知道。虽然认识金坎子很久了,但有着风水师锐利目光的莫青书明白,虞姬并不亲自掌控很多局面,几乎整个中原,那条名为虞姬的权力线,几乎都牢牢掌握在金坎子手中。对于很多小头目来说,“御吉大师”只是一个回忆,传说中西陵城崛起的七条黑龙;就是这个漂亮的年轻人,长得太帅了,让人觉得他比总司令更适合做娈童者,一提到这个美如画的年轻人的各种犀利手段,大家都忍不住不寒而栗。
莫青树以为以金阚子的野心和气度,他真的不应该甘心活在别人的手下,但在对方的眼中,他看到了他对师父的虔诚和全心全意的尊敬。
金坎子回答他,你崇拜过神仙吗?金坎子回答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中的犀利突然无声的褪去,整个人给人一种和他外表相似的温柔空洞的神情。然后金坎子撅起了嘴,长发向着夕阳猎猎,顿时让莫青树看到了香客们的倔强和虔诚。莫青树没有继续问下去。原来金坎子心里有个神,那个神是谁不言而喻。
后来,莫青书守在奄奄一息的韦陵山床边喃喃道,其实金坎子哥是一个很幸福的人,因为他心里有自己的神,毫不犹豫地相信自己的信仰。即使被万人唾骂,他的内心也是宁静而快乐的。
金承认,在众多师兄弟中,金坎子一直待他不错,但金一直对这位师兄有着发自内心的厌恶。
虽然,那时候的金阚子还是一个名门正派的两国分裂弟子,谨慎而优雅地在各大门派间游走,但缺乏安全感的金元淑却能明显地从金阚子身上嗅到一股危险的气息。——一种危险的气息,虽然藏得很深,但爆发时却能吞没整个世界。
毕竟金元淑不是人。他是一个贫穷的普通青年,宋禄峰。他的双胞胎哥哥宋承锋,为了他的神奇造诣,吞噬了宋禄峰的三魂。玉蝎刚好经过丹平村,让程英神兵将宋禄峰的三魂还了回来,将宋禄峰变成了一个尸兵,用各种珍贵的草药让他的尸体不腐败。
金元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在主人看来,他也是一个法术力不足的怪物。他活着只是为了威胁云路弟子宋成凤。毕竟,
作为李岩的弟子,宋承凤绝不能让世人知道他孪生兄弟的罪恶。
所以任何过度的善意都会让金元淑产生警觉和担忧。
在太虚的整个观念中,金元术最友善的人是宋门下最年轻的兵家族长余,而山下金元术偶尔也会在上青峰道观中散步,所以余月下练剑是常事。月华就像流水映在武士的刀刃上,虚空中利剑呼啸的声音让他有了种子,有了一颗单纯的心,一切都安然宁静。
所以,后来,古代的悬崖观念崩溃了,在被抓获后,金恳求金阚子说:“虽然他是族长,但他并不危险。在他心里,他已经很单纯了。”
嗯,只剩下剑了。”但金坎子还是笑着,把剑刺进了余的胸口。然后用反灵术把他变成亡灵。”何必...让他去死吧。"金虽然心里害怕,但还是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吐了出来. "如果无法忍受,就用剑杀了它。”“师傅一直很佩服这个人。“金坎子眼神冰冷,嘴角挂着恶毒的笑容。”但不把他变成不死之身我是不会放心的。毕竟是老虎。我应该好好照顾它,这样我就不会在任何时候咬我的上帝。”“诸神不屑做脏手的事。“银发男子低着头,脸色阴沉沉的,却没有丝毫犹豫。”但是这些事情需要有人去做。不斩断缠绕在他脚下的藤蔓,众神就无法到达世界的顶峰。"
那一瞬间,金元淑觉得,金坎子对神仙的执着没有任何弱点。即使夜里没有灯光,他也会高举残灯,骄傲地指给成千上万的人看,在荒凉的废墟上吹口哨唱歌。
后来,一个定居王朔读书,潜心撰写杰德·箕子传记的女孩韩毅,静静地思考着,如果没有那晚金坎子的变脸,她会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作为一个孤儿,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介绍了。一开始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弟子,在女弟子中打打杂,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关注。在她十一二岁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受到了师父的照顾,师父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韩毅,让她更有魅力,自然门中的其他弟子也会对她更加嚣张。
十四岁那年,元宵之夜,第二王国的皇宫得到了国王的赏赐。高大的绸缎和佛珠堆进殿里,玉叫挑选。小女孩用金银珠宝把头和脚交叉起来,怒气冲冲地向主人道谢,然后蹦蹦跳跳地走出大宅,找师姐们炫耀。
我跑出大门,看见金坎子从侧厅出来。纯白的头发在明亮的灯笼下有些凌乱,但我还是保持了这种礼貌的微笑,展现了我的优雅和潇洒。
这个帅气的哥哥对韩毅一直很好,小姑娘就想上前给他看看自己漂亮的珠宝,于是毫无防备地跑到金坎子跟前,叫了对方的原名:“凤姐哥哥,你快来看,这些珠子和手镯好看吗?”
随着对方清秀的脸庞渐渐靠近,小女孩不禁觉得脸上有些发烫。她害羞的低下头说:“师父让我选的。是不是很美?”
突然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男人浑浊的气息顿时扫向小女孩的鼻子。一抬头,我看到了一向温和的哥哥,眼里只有犀利无情的嘲讽,仿佛在看一个在炫耀,在耍把戏的小丑。
“不过是个赝品,你凭什么这么得意?”他捧住她的脸,用力打碎她的下巴,让她在他眼里看起来很锐利。小女孩在哪里见过这样的姿势,忍不住哭了。
“哥哥...你喝醉了……”韩毅抽泣着,扭动着她的肩膀想要挣脱,但是那个男人的另一只手使劲掐着她的肩膀,让她完全动弹不得。
“你以为我喝醉了?”他满嘴酒气,手指几乎捏碎了她的肩膀,但眼里的锐利是十万分——清醒。
“你不是假的吗?只是长得有点像白鹿原,所以不知道是好是坏因为师傅的好心...何况只是表面上的相似。”他嗤嗤冷笑,嘴唇贴近她的耳朵。这是一个非常暧昧的手势,就像情人的密语。“你知道吗——我恨白露韩,而我更恨你——”
韩毅不知所措,无法挣扎。她只能抽泣得更大声,然后耳垂上似乎有一个小小的吻。这个小女孩除了颤抖什么也做不了。
突然,我听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我转过头。她已经在鲁的怀里了。虞姬子家族中年纪最大,最有良心的师兄冷冷的面对着金坎子:“汐风,我提醒你,不要随便拍同门。况且她只是个孩子。”
“哼。”金阚子猛地碰了碰自己的衣袖,恭恭敬敬地向鞠躬。“陆哥哥,我喝醉了,失礼了...鲁师兄不会把这事告诉师父吧?”
“小
有一点,我也会教韩毅今后如何对待自己,以免让大家尴尬。只是——汐风,就算是为了我...别再碰韩毅了。”低头看着怀中还在抽泣的女孩,卢的眼睛一亮。
有一丝留恋和宠溺。“我知道你讨厌那个人,但我希望你知道,那个人对很多人都有特殊的意义,甚至在师父心里。”
“大师兄的教训是,飓风只是醉酒后的粗鲁行为,以后要谨慎。”金坎子又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默默地退了出去。
“以后离顾熙凤远点。”当金坎子退去,陆会把放下,低下头,温柔地抚平她额前乱七八糟的头发,像一个慈爱的父亲和哥哥。“不要出来炫耀,那个人——但是他从来不戴首饰,他也不会炫耀给自己惹麻烦。”
韩毅知道,鲁的《那个人》是金坎子酒后吐的《白鹿原》。她甚至知道自己的名字“韩毅”只是“忆白鹿原”的意思,而金坎子的“假”更让人失望,但她还是很好奇:“鲁哥!她...这对你和主人很重要……”
“白色
鹿晗属于太虚殿主宋玉凤。汐风非常讨厌她...想到她对汐风说,佑司大师不是神,而是一个普通的凡人。"陆还在拍着的小脑袋."那些东西?
爱情,你也别多问了,和那个人相比,你只是个不懂世事的孩子。我想师父也希望你……永远是个不懂世事的孩子,不要卷入那些是非之争。"
只能瞪大了眼睛,看着眼中的起伏,所以她知道,这些兄弟一定经历了很多风雨,他们的心里有太多的故事。她只是一个资质一般的弟子。那些风暴能把她卷进任何一个,一根头发也不剩。
于是,在韩毅十五岁生日的那天,他找到余问他:“师父对有什么希望?你只需要记得好好活着,简单快乐的活着就好了吗?”
玉点了点头,于是跪拜追念韩的钱:“那就请师父帮去的书房,让在安静的书房里看书,从此天下无争。”韩毅也愿意写下师父的生平,致力于师父的传记,以回报师父养育之恩。"
佑司微微有些惊讶。半响后,她轻轻一挥手:“就按你的意思生活吧。惠姬会受到伤害,感情不会长久。他活在悠悠白云中,不为事实所扰,却能一生平安。”
此后,这个据说是“佑司最喜欢的女弟子”的小女孩就一直在书房里。偶尔她的同门弟子来拜访她,也有各种江湖人士给她讲各种奇闻异事。从许多轶事中,韩毅逐渐了解了许多关于虞姬、金坎子、鲁、白鹿原等人的情况,这比她过去所做的要好。
她写了各种各样的故事,偶尔和师父还有她的兄弟们团聚。站在王朔的书房前,她望着云朵,望着那野性而凶猛的玉和玉。这时,女孩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她说:“师父,我觉得我是这个乱世最幸福的人。”
不问对错,不考虑涨跌,但那些远在云端之上的,触手可及,就像捧在手中的星星,耀眼而令人羡慕。
更重要的是,韩毅知道如何珍惜这一切。也许,她真的是野外最聪明最幸福的普通女孩。
多年
后来,在这个时候,我的名字叫曹天,简一于婷馆最桀骜不驯的孤胆剑客。有无数的正直少年想把我斩首以成就他们的侠义功名,有成千上万的恋爱中的少女在听我悲伤的爱情故事时流下了眼泪。我很孤独
坐在青鱼湖边抬头望去,秋艳的天空万里无云。这时候,很多往事都会依稀浮现在脑海里,比如云脚下仙居的落红,桃溪水上的桃花瓣,还有从秦征飘来的淡淡檀香。
香,像顾熙凤那件永远干净不沾尘埃的白袍。有时候我也觉得我不应该和他们有什么亲密的朋友,但是一不小心,他们就成了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我
看来他天生就是简一于婷馆的弟子。我的真名叫小,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正好符合听闲适的语气。虽然我也打坐练剑,但我不求名利,世俗的风波都抛到了脑后。
之后。我年轻时见过顾熙凤和秦征。那时候,顾熙凤和秦征也是正派人。顾熙凤是第二届国师玉鹿的弟子,道号金坎子。只是我讨厌这些麻烦的路名,所以我去找了冯。
汐叫他。云路仙居的弟弟秦征长相甜美,乖乖地跟着云路的哥哥阎伦。但是,在顾汐风面前,他总是指手划脚,吵着要檀香和发夹送她。
她又一次请求他召唤鹤来和她一起玩。
我一直认为顾熙凤是一个稳重的人,待人体贴、冷漠、善良,所以年纪轻轻就受到太虚观长辈的器重。后来他和佑司背叛了王朝,太虚关的人都很同情他。
顾熙凤很喜欢秦征,他想方设法满足小丫头所有奇怪的要求。我当时就很好奇。我以为闻起来像女儿的秦征,看起来不像顾熙凤喜欢的那杯茶,说明顾熙凤对她有好感。但是,那个眉眼里有太多犀利的少年,她心里应该有一个世界。在一个小女孩身上花太多心思与他的个性不符。
当然,后来玉帝箕子的阴谋被揭开,大半个中原沦陷,我才知道,秦征,宋立科成风,是玉帝箕子为了三卷天书而葬身云路仙居的卧底,而秦征的快活任性只是伪装。这个姑娘年纪太小,承受不了心里的委屈,只有和她一起读书的顾熙凤知道。
当然,对于十几岁的我来说,他们只是住在云脚下的弟子顾熙凤和弟弟秦征。我就像一朵云,从他们身边经过。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以后会有这么多深刻的交集。
但是
当我十九岁再次遇见秦征时,我不自觉地被她吸引住了。虽然女性光鲜亮丽的外表只是皮囊,但人们往往容易被付出的表象所迷惑。而且,当时的秦征不仅有着绚丽的外表,而且最具青春活力。
邵华,也是学了云路仙居家的风尘与大度,早就洗去了她的任性与青春,闲适的在燕伦身边谈天说地,也让人觉得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绝世仙子。
我爱上了秦征,它像彩虹一样明亮。至少,那时候,我以为我恋爱了。爱情对于琴棋剑听雨亭的弟子来说,就像呼吸和吃饭一样不可或缺。哦,我们不会去想岁月,只会怀念此刻的相聚和微笑。
我非常狂热地追求秦征。她经常去西陵城把云路头领的手书交给李嫣佛家,我就陪她去送信,一直做护花使者。然而,送完信后,她喜欢在第二个佛教徒玉济子宫呆上很长时间。
当时,我自然不明白秦征和玉雕师的关系。我只知道国师二处驻扎的顾熙凤经常给她御额黄胭脂,所以我以为她爱顾熙凤。于是我也悄悄接近了顾熙凤。长大后,他身着一袭六恶白袍,精致俊朗的面容让他成为西陵城无数少女乃至皇室贵妇们津津乐道的才子。
但我知道顾熙凤不是一般的美男子。这是发自内心的微妙感受。每次接近顾熙凤和于,我都觉得这两个人表面上讨人喜欢,外表清秀,气质温柔,但即使笑起来像个春风,眼里也是野兽般的嗜血。
“不要和顾熙凤谈恋爱。”回到云路仙居后,我劝秦征说。“太空虚的男人太可怕了,他们心里都有可怕的恶魔。”
秦征大吃一惊,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在冷笑的时候,依然习惯性的用袖子遮住嘴唇,保持着优雅的姿势,但是那种妖娆的魅力却不自觉的从眼睛里漏了出来。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无论她怎么长大,无论她把自己的容貌变得多么美丽,无论她学会了多少礼仪和风度,其实这个任性不羁的小女孩一点都没变。
“萧
逸云”心中大概充满了讥讽。那一刻,她竟然不顾礼数,直呼我的名字。”你居然还记得黄帝蚩尤之战中邪影本身的事件。但说到心魔,谁不能呢?
恶魔呢?我们练功的云路仙居,真的是心无杂念的神仙吗?而你玩剑听雨亭,那叫修仙练剑除魔。不就是因为贪恋美色才苦苦追求我的吗?"
“没有...不完全是,普通人的小妄想和心魔也不过如此……”我握住秦征的手,深深叹了口气。“顾熙凤的眼神太犀利了,让我觉得他的心魔就是世界。”
这一次秦征完全被震惊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什么。当她脸色变得青一块白一块的时候,她用力握了握我的手:“我的事我不需要管。”
而那天晚上,我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变故。
那天晚上没有星光,冷风吹进了我的客栈。睁开眼就看到无数邪恶的影子聚集在我身边,顾熙凤冰冷的手指已经掐住了我的喉咙。
“我
一直以为我的伪装很完美。“他的手指很冷,即使放在我的喉结上,也从来没有抓到过任何热量。他说着,沉下脸来,第一次毫无顾忌地露出了英俊的面孔。
出了冷酷,刁蛮,阴险,“小你要是跟别人一样傻就好了,你是我的好兄弟,你就可以傻傻的活得像云里的野鹤,带着傻乎乎的驱魔梦在野外游荡。
你,幸运的,真的可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试着用手支撑身体,九玄剑法我都没打中,但是身体太软,精神力量激发不出来。他嗤之以鼻,另一只手轻轻推我的肩膀,把我推倒在墙上。肩膀骨折,心痛,让我闭上眼睛,嘴唇流血。
“你为什么不哭。你以剑听雨亭,却注重你的意愿,用心而动。这时候我得大声哭出来给我找乐子。”他冷冷一笑,一脚踩在我的脚踝上。“哦,如果我的脚断了,我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了。”
我努力忽略身体的痛苦,却偷偷用善和水来恢复精神力量。然后我用诡计让他措手不及。我跳回窗边,踩剑唱三阳真火。
“顾熙凤,你再厉害,我小易云也不是一个无助的人。”忍住肩膀的疼痛,我拔出剑递给了他。
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坚持了多久。一百发子弹?还是200发?感觉顾熙凤的功力比我高,练过邪影禁忌之术,精神力量中有一股阴冷的阴风,超出了我像样的手法。
他不想这么快就杀了我。他故意攻击非致命的地方,让我鲜血淋漓,喉咙里的血已经冲到了我的嘴边,我会用力咽下去。哦,即使在顾熙凤眼里,我的死也只是一场有趣的猴戏,绝不能轻视自己。
玩剑听雨亭的弟子,生如闲云,死如落叶。即使最终陷入泥淖,也要优雅淡泊,绝不能表现出肮脏丑陋的形态。
我记得我还在期中打了顾熙凤的左臂,那件干净的白袍里流出了血。这时候,他微微皱起了眉头。
最后摔倒的时候,听到顾熙凤感叹:“他长得像个小白脸,打架的时候却像个男人。”
那一刻,我以为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我在凤阁的密室中醒来。顾熙凤居然找人给我清理伤口,涂药膏,肩膀的断骨已经接好了。我生气地看着他,他只是眯着眼睛看着我说:“我已经给你一杯了。”你敢泄露我的秘密,你就活不成了。"
“何必呢?”我冷冷地皱起眉头。“昨晚你不是刚想杀我吗?你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因为秦征为你说情,和...我突然觉得。
你对我还有利用价值。"他消极地站着。"受伤后自己离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像从来不认识秦征和我一样。"
说完,他大步走开,走了几步,转身冷冷一瞥:“小易云,不要再干涉佑司少爷的事情了。这次让你走是我的良心。不要无知,自寻死路。”
我有点生气,但回过神之后,我就一个人离开了云路仙居。当时,我大概猜到和余顾熙凤大概是一伙的。当然,我从来没有想到余的野心会如此可怕。后来,余和顾熙凤也成为了荒史中惊天动地的英雄。是的,后来,顾熙凤真的闯出了自己的天地。
当然,什么样的世界与我无关。我还在野外旅行,到处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偶尔做做义举,帮助各地的人。也有农村的漂亮姑娘红着脸给我同理心结。我会对我的男人微笑,然后悲伤地看着他们:“你是个好女孩。可惜我心里有了别人。”
这时,我的心也会跳得很厉害。我还爱着秦征吗?显然,她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很明显,她和顾熙凤共同拼了我的命。显然,顾熙凤警告过我,如果我想活得久一点,我就永远远离秦征。
但我也是平平淡淡的,无论走了多少路,认识多少人,我都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秦征的影子,就像无法忘记顾熙凤那飘渺的白袍和不羁的冷笑。
他们都是太不一样的人,让人眼花缭乱,和我身边的人太不一样了。即使他们知道自己是邪恶的,那些耀眼的光辉也会让我的心迷茫。
三年后,我在云路仙居听到了秦征的消息。云路仙居的两个年轻弟子相互窃窃私语,说火宗的二弟子燕伦打算向宗峰的优秀弟子莫云求婚。在此之前,大家一直以为燕伦和小秦征在一起很幸福,一起长大。
“果然,光有漂亮的脸蛋是不够的。”云路仙居的女弟子暗自冷笑道:“墨云姐姐虽然相貌不惊艳,但却是一位睿智的导演。年纪轻轻就掌管着云路仙居的三卷天书,第二箱烟和尼龙才是真配。
我听到的时候有点堵,但是我看到那些小一点的女弟子看到一只猫就像老鼠一样躲闪。我定睛一看,果然是秦征从路上下来了。
秦征仍然非常美丽。三年后,她变得更加端庄美丽。听到这些闲话,她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当她走到我面前时,我惊讶地发现,她的眼神憔悴而布满血丝。
“郑,你这是何必呢”我忍不住和她说话。“顾熙凤和阎伦,你爱谁?”
“我爱谁重要吗?”她梳了梳前额的头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事实上,即使秦征在最后一刻留在了我身边,我也从未听她亲口承认过对顾熙凤和阎伦的真实感情。然而,这个从一开始就被余牢牢控制的女孩,在游戏一开始就失去了恋爱的权利。
所以她只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可就在我转身叹气的时候,秦征悄悄抓住了我的衣袖:“易云,陪我上山去看落花,好吗?”我不会耽误你太久的。"
我无法拒绝秦征的请求,所以我陪她去了山顶。我们并肩坐在树下,天空渐渐下起了雨,落花散落在我们的肩上。
“逸云。做一个玩剑听雨亭的弟子真的很容易。你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见你想见的人。”在细雨和落花中,秦征的眼睛有点模糊。“自由应该是一种很美好的感觉吧?”
“自由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我对她笑了笑,“比如我爱的人永远不会爱我。”
“你就是想和我谈恋爱?”她自嘲地笑了笑,突然很认真地对我说:“真正不幸的,是我们爱上的人。”
我知道秦征口中的“我们”是谁,她和云路仙居的火宗是暧昧的。此时,西陵城的顾熙凤正在追求远离佛门的云路人间山姆。我知道这些爱情背后隐藏的是算计和阴谋,但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能和这些耀眼的人轰轰烈烈的恋爱,哪怕把自己烧死,我也无怨无悔。
当然,我是简一于婷馆的弟子。听简一·于婷馆的人从来都对政治形势和权力不感兴趣。我也是个低级弟子,名声不高,对他们来说没有利用价值。
所以,我和秦征只能在没人的时候,在细雨微风中,并肩坐在云路仙居的桃树下,任风雨中飘落的红色溅满我们一身。
云路仙居失陷后,再见秦征。此时的顾熙凤已经是整个中原有名的弟子金坎子了。他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让我把秦征带走。
那时,秦征形容枯槁,奄奄一息。她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每一个走过来的玉玉师傅,喃喃自语,明明说好的,让蓝燕以后活着,可是顾熙凤哥哥还是毫不犹豫的杀了他,把他的灵魂变成了镜妖。
顾熙凤有些惭愧地告诉我,秦征为了给余打探三卷天书的秘密,怂恿阎伦和莫云结婚,但从那以后他一直在勾引阎伦,甚至委身于他的师兄,就是为了得到更多关于云路三卷天书的消息。
“现在她没用了,你就抛弃她?”我微笑。
“不……我愿意嫁给阿正,我愿意和她分享我所有的权利……可是现在她……”顾熙凤忍不住笑了,“她不要这个世界,只要香烟。”
“燕伦...是好人吗?”我坐在秦征的床边和她握手。“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也太勉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