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在中国的起源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第二部分“具体承诺”中第四类“分销服务”E项,中国在2004年6月5438+2月1日之后取消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设立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商业机构”的限制。所谓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就是国际直销。看来中国的直销之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从早期的无序开放到后来的无序禁止,再到有限开放,直到今天的立法。然而,直销法律法规的问世,和其所规范的行业一样,经历了太多的期待和波折。直销法律法规的颁布对中国直销行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直销从此进入了法制化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直销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

中国应该在2001加入wto的时候为直销立法,在承诺三年内开放非固定销售(直销)中明确了开放直销的期限。因此,直销行业不得不成为政府必须慎重对待的行业。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直销立法的话题一直是业界热议的话题。一边是正规的、经营良好的企业谨慎低调,一边是各种传销、变相传销打着直销的名义积极活动。中国直销的乱象超出了外人的想象和描述。

6月165438+10月1日,《MLM禁止条例》率先实施,一个月后,《直销管理条例》也将如期生效。告别乱象,依法办事,直销各方有什么样的举措和反应?本报记者在两法实施前后走访了大量的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研究机构。中国直销的出路写在他们的心里、脸上、脚上...

直销之乱——两“推”不分

今日财富:吵吵闹闹的《直销管理条例》终于颁布了,业内人士欢呼雀跃。但很多人对规定的具体内容颇有微词,甚至说直销完全是中国式的,禁止多层次直销违反国际规定。《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MLM条例》的颁布实施,旨在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中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取决于许多基本条件:企业的守法经营和重建行业的诚信和善意,立法后政府配套措施的完善和严格执行(监督直销和打击传销),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规范的企业管理,员工心态的正确引导和公民成熟消费心理的培养,以及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最重要的是,社会应对直销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首先,回顾直销的历史

观察中国直销发展的全过程,无论是自由发展期(1990 -1995)、限制发展期(1995 ~ 1998四月)还是全面禁止期(包括转型运营,1998四月~ 2000年)。它表现在:

(一)非理性经营者——博弈心态

在15年的非理性时期,大部分从事直销的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淡薄,与国家政策博弈的心态严重。主导直销市场的外资直销企业(包括后期的外资转型企业)未能正确应对中国国情,拒绝接受中国政府政策的调控,盲目推广国外的直销经营理念,企图将国外的相关法律制度和企业价值观强加于中国社会。当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利益导向与政府政策发生冲突时,并没有真诚地积极调整自己的经营行为,而是采取了规避国家法律和政策的错误态度和做法,有的甚至误导了政府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