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行风”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党风、政风、作风”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充分利用制度建设年活动,准确定位,树立和提高拒腐防变意识。识别风险岗位和风险点,建立风险点相关制度,在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对基层站政风的考评。

基层站评议是今年政风评议的重点。考核范围和内容要明确,要有重点,要出台对基层站实施考核的意见。重点是怎么组织,怎么执行,怎么实施。

第三,要加强执法监督。

要保证重点工程建设,控制违法占地。严厉打击违法用地,深入组织实施专项评比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袁的讲话精神,下大力气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动员宣传再安排,落实政风评议。

检查和监督

党委(领导班子)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检查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也可以组织专项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