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割让给日本及其归还的时间和事件。
1895年4月17清政府签订《马关新约》割让台湾省,1945日本战败投降,台湾光复。
《马关新约》:根据《马关新约》的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因三重干涉而失败)、台湾省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并付给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开放了沙市、重庆、苏州和杭州为通商口岸,并允许日本人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
台湾光复: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战败投降后,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台湾省北部中山堂举行“台湾省向日本投降仪式”。标志着被日本殖民50年的台湾省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正式回归祖国版图。
扩展资料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台湾省和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国际社会表明了支持中国要求的一致立场。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政府决定陈毅为台湾省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主持当地16.9万日军第十军的投降事宜。
1945 10 2、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和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部在台北成立,以应对日军集中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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