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格格指的是什么样的女人?

格格是清朝的爵位,满语是小姐的意思。是满清对女性的称呼,是对清朝皇室女儿的统一称呼。用作正式称谓时,在晋代后期,君主和贝勒的女儿被称为格格。

自清朝唐太宗以来,根据汉人的习惯重新定义了称谓。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称呼,用来称呼其他地位高的女性。另外,清朝亲王的低级妃子,有时也叫格格。

没有正式头衔的贵族的女儿可以叫格格。(清朝纸币上说:“太子的女儿叫郡主,郡王和贝子、贝勒、伏国公的女儿叫郡主。但除了公主,虽然有公主、郡主资格,但如果没有官衔,都统称为格格。一般来说,叫格格的多在二女儿以下。如果是长女,难得有个正式头衔。”)

扩展数据:

晋代后期,君主(即“可汗”)和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普通未婚女子)被称为“格格”,没有定制。(比如清朝皇帝努尔哈赤的大女儿叫“东郭格格”,二女儿叫“嫩哲格格”)。

清朝太宗继位后,崇德元年(1636年)才仿明制。皇帝的女儿开始被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的女儿称为“古伦公主”,妃子所生的女儿和皇后的养女称为“和硕公主”。“格格”是对王公贵族女儿的专用称呼。

顺治十七年(1660),格格分为五等,即:

1.太子的女儿:她被封为“和硕的格格”,狄福晋出生的女儿为郡主,侧房出生的女儿为郡主;

②太子与郡王之女:取名为“多罗格格”,狄福金所生之女为郡主,侧福金所生之女为郡王;

(3)多罗贝尔之女:又名“多罗日格”,狄福金所生之女为郡主,边福金所生之女为乡主;

④孤山贝子之女:狄福晋所生之女,取名“孤山格格”为郡主,侧福晋所生之女,未取名为族女。

⑤甄国公、傅国公之女:狄福金所生之女,称“格格”为乡君,方福金所生之女未封,故称祖女。另外,“男”以下的女性都叫重男轻女。

“格格”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清末民初,逐渐结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