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惊现730万元天价违约金刷新纪录。

730万元能干什么?一个兰博基尼小牛,一线城市好地段的大房子,或者二三线城市核心地段的家。在深圳(楼盘),这只是二手房处罚。

“这个违约金创下了深圳二手房违约金的新纪录。”中原地产华南区总裁李耀志表示,他告诉《全国商报(博客,微博)》记者,深圳历史上成交价格最高的二手房是2017的南山华侨城一套别墅,成交金额约3亿元,而深圳二手房最高罚款50万或60万元。

5A景区别墅。

据了解,涉案物业为观澜湖高尔夫公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建于2005年。

国家商报记者查询发现,该别墅位于深圳与东莞(楼盘)交界处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观澜湖。在公园里,很多别墅的外墙已经被围了起来,业主还在装修。但与此同时,很多别墅依然处于毛坯房状态,无人居住,杂草丛生,似乎已经闲置多年。

该机构称,这一带有独栋别墅,如观澜湖翡翠湾、观澜湖高尔夫公馆、金岭等,既有毛坯,也有精装修。成交均价在7万~ 11万元/平方米左右,总价在1000万~ 1亿元不等。

“私人游泳池,带飞机停车场的花园,世界级的豪宅,家在半山腰可以看到湖……”中介滔滔不绝,“目前别墅入住率还可以,50%左右,业主多为企业家或公司高管。也有业主买来投资的。目前有一套毛坯房别墅在售,10年前被客户买走4000万左右,现在挂牌价7000万。”

“现在这个区域上市的别墅非常多,包括200多套面积相对较小、总价较低的独栋项目。”对于成交量,中介笑称:“肯定不如普通房子。太高端的项目交易,更像是在等人出现。真诚的客户,一眼就能成交。今年的市场不好。就在前几天,一套1亿元的别墅成交了。贷款可以全额支付。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优惠三四百万左右。如果做分期贷款,优惠会少一些。”

一审判决:买方违约。

国家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涉事楼盘无论从价格还是外观来看,在该区域都不算顶级,但天价违约金为何会产生?据记者了解,2065438+2008年6月,甲方(卖方)与乙方(买方)约定对该别墅一次性付款,转让成交价为7300万元。

近日,审理此案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在涉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买方)为违约方,被告(卖方)为守约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反诉原告支付赔偿金有合同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被告最终赢了原告。

记者采访了本案被告代理人新荣(沈阳)房地产律师团队主任律师宋晓峰,他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原告(买方)与被告(卖方)于2018 15签订了居间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定金365万元。随后,买方于2月13日、2018日、次日14万元支付了200万元,共支付1965万元,此后再未给过。后来卖家以信件和微信的形式多次催促乙方付款,都没有收到。

2065438+2008年3月,卖方通知买方终止合同。随后,卖方在解除合同后将房屋卖给了第三方。

2018年4月27日,买方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654.38+04.6万元(交易金额的20%)。随后买受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款654.38+09.6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54.38+04.6万元及生活费。买方起诉的理由是,甲方已构成一房二卖,合并已构成违约。

宋晓峰告诉记者,收到起诉状后,卖方提出反诉,要求买方向卖方支付违约金654.38+0460万元,理由是乙方构成根本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货款。

另一位负责此案的卖家代理律师张懋镕告诉国家商报记者,买卖双方在第三方代收的问题上产生分歧,随后乙方以第三方代收不安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宋晓峰告诉记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收到的钱由第三方代收,买方也会指定第三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在支付购房款过程中,乙方要求变更付款方式,甲方不同意。但在实际付款过程中,乙方强行更改,与合同不符,最终导致甲乙双方意见不合。

张懋镕告诉记者,约定由第三方代收货款是符合双方约定的。找人委托收款不违法。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原告拒绝支付货款的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采纳。

卖方律师:买方可上诉

知情人士告诉全国商报记者,深圳法院普遍判给二手房交易违约金10%。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本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

根据合同约定,由于原告应于2018年2月3日向被告指定的账户支付首期购房款3435万元,但截至2018年2月4日,原告仅支付定金265万元及部分首期购房款16万元,构成违约,被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发给原告的解除合同的信函符合合同约定,涉案合同的信函在适当交付时终止。被告将财产出售给第三方并不违法。原告关于一房二卖的抗辩意见缺乏事实依据,该方案不予采纳。

对于案件的后续,张懋镕对《全国商报》记者表示,目前案件的判决还没有生效。如果对方不服判决,可以在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尚未届满。

张懋镕表示,对方可能会上诉或庭外和解,但他认为法院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

随后,记者拨通了原告(买方)代理律师的电话,对方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记者询问是否上诉,律师表示要看委托人的意思。

张懋镕告诉记者,尚未收到对方上诉的消息。

后续,国家商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最终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