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系[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演变和发展]
一,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得到初步发展,农业扩张和再生产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交换所需民间资金的情况已经不能满足现实农业发展的需要,于是* * *在很多地方重新出现。为遏制* * *和加强农村金融管理,央行于1951年3月召开了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农村金融工作、积极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的任务。于是,大量的银行机构下乡,很多金融机构也在集镇设立了自己的营业所。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也获得了相机发展的机会。截至1957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已覆盖全国80%的乡镇。接下来的20年,农村金融发展缓慢。1978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吸引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的大力发展下,以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为主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同步进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恢复阶段(1978-1984)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79年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对农业银行的性质、任务、业务范围、资金来源、机构设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指出这样就形成了以农业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为基层机构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成立后,信贷业务有了很大的拓展和突破?农业贷款只用于维持简单的农业再生产和用于救济?有限,将经营范围扩大到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工商领域,走上全面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也通过改革信贷管理方式,打破了统存统贷的旧格局,以改变农村信用社?官方?风格,1983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明确指出信用社要坚持合作金融的性质,并强调要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合作金融组织,恢复?三性?(群众组织、民主管理、灵活经营),在保证农业贷款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允许经营农村工商信贷业务,贷款利率可以浮动。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加强了信用社内部管理,强化了稽核检查工作,扩大了自主经营权。
(二)扩张阶段(1985-1993)1985 1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指出,农业银行要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适度发展民间信贷,积极开办农村保险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也出台了允许专业银行业务交叉和适度竞争的政策措施。在此政策背景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机构逐步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一些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将触角伸向农村。至此,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了多种形式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农业银行的垄断地位被逐步削弱。实行企业化管理后,四大国有银行更加注重贷款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因此,与前一阶段相比,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的国有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贷款增速放缓,市场份额逐渐下降,而农村信用社由于经营自主权的提高,成为农村贷款市场的绝对主力。与1985相比,1993年全国金融机构农村贷款增长5.18倍,年均增长25.57%;其中,国有银行农村贷款较1985增长3.13倍,年均增长19.34%,而市场份额从1985的53.22%下降到1993的35.55%,年均下降1%。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比1985增长6.80倍,年均增长29.27%,市场份额由1993的51.10%增长到64.45%。
(三)完美阶段(1994-1999)
1993 65438+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并试点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逐步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将国有专业银行变为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等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进入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专业银行确定了向商业银行转型的目标,大量机构被兼并,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大规模撤离农村。(2)农发行成为专门从事农产品收购和融资的政策性银行。(3)农村信用社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来,实现了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其改革目标进一步定义为以农民为股东,成员民主管理,主要为股东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4)打击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19991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到2000年底,全国共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28588家。这一阶段,由于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大量基层机构从1998合并而来,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资金的主要提供者。1994-1999期间,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占全国农村贷款的64%以上,1999期间为65.98%。
(四)深化改革阶段2000年以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化,重点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进建立市(地)1级联社和省级联社试点工作。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立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目标。2004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试点扩大到29个省(市)。在改革过程中,农村信用社的农村贷款在全国农村贷款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74.49%上升到现在的10%。2004年已逐年提高到80.64%,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格局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农村信用社为核心,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广义上看,主要包括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或准正规金融。正规金融组织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邮政储蓄。(1)农行。65438年至0979年,中国农业银行重建的初衷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金融支持。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中国农业银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在进行商业化改革。199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之前,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此后,一些政策性贷款,如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被转移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样,中国农业银行的性质就被确定为主要服务城乡经济发展的现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它是一家政策性银行,旨在将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直接涉及农民。其主要任务是承办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拨付财政支农资金。其业务主要包括:主要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储备贴息贷款;农副产品购销和批发贷款;扶贫贷款;在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困县办实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其他财政贴息的农业贷款;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3)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几乎所有乡镇都有分支机构。他们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民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引导农民存款流向集体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一个主渠道。(四)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革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突破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原有的经营模式,经营机制更加灵活,有利于业务拓展,更好地为辖区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农村合作银行是以合作制原则为基础,吸收股份制原则和做法的新型银行组织形式。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地方金融机构。(五)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农民存款。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出现了高通胀。央行采取吸收农村社会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回笼资金的政策,在当时是合理的。200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部分转入人民银行的新增邮政储蓄利率下调,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使用。
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苛刻的贷款条件和繁琐的贷款手续让农民望而却步,于是各种非正规金融应运而生。(1)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一种准正规金融组织。主要依靠农户的资金注入作为经营成本,经营活动由农业部直接管辖。然后,相当一部分农村合作基金会脱离了原有的运行轨道,以发行股份的名义吸收大量居民存款,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1996年8月,国务院作出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后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1999 1,国务院正式公布全国统一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2)私人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主要由民间借贷、各种合作社和私人银行组成。民间借贷可分为三种形式:农村经济主体间互为无息的民间借贷、中等利率的民间借贷和* * *;合作协会是各类金融协会的统称,通常以血缘、乡情等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集储蓄、信贷于一体,基本不以营利为目的;民营银行通常是靠放贷发展起来的,主要从事存贷款业务,赚取存贷款利差。由于其存款利率高,容易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手续简单,借贷双方都需要民营银行的存在,并愿意支持其发展。
三。结论与展望
农业金融是农民投资和资助农业生产的主要渠道。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村金融逐步建立。1978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金融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的大力发展下发展完善起来的。具体来说,新世纪中国农业金融的发展主要分为恢复阶段、扩张阶段、逐步完善阶段和深化改革阶段。截至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日益完善,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农村信用社为核心,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打破,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各大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涉农金融机构的业务会越来越放开,农村金融会更加发达和便捷,农村金融体系会更加完善。